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牢“如我求偿”“如我求助”意识,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24年,全院共计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

孤寡老人抚养难落实司法救助守护老有所依

——罗某劳动争议案

2017年,罗某的儿子雷某在东兴某期工程项目工地劳作时不慎受伤,半年后不治身亡。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罗某70万余元,该公司未按判决支付。2024年,罗某因年迈,生活难以为继,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主办法官深入广西隆安县罗某家中走访,向邻居详细询问老人的生活状况,了解到罗某现为孤寡老人,每年靠出租土地获取低薄收入,无其他生活来源。为了让老人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东兴市法院予以罗某司法救助金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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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紧系未成年 司法救助护“未”来

——黄某生命权纠纷案

2023年3月,黄某在帮他人下池塘捞鱼的过程中不幸触电身亡,留下妻子和一个刚毕业的儿子、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法院判决被告赔付黄某家人共计80万余元,但在执行过程中仅执行回10万元。主办法官经实地走访得知,黄某家中经济来源如今主要依靠其妻子务农获取,收入微薄,两个未成年的女儿还在读书,家庭开销大,入不敷出。该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予以黄某一家9万元救助金,帮助其度过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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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为人民” 联动救助解难题

——卢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3年,卢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腰椎粉碎、双腿瘫痪,被认定为壹级残疾。主办法官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卢某现无工作收入,且每年仍需大量用药,其父亲年迈、儿子年幼,均无劳动收入。经实地入户核查,卢某家庭确实经济拮据、生活困难,为帮助卢某一家解决难题,主办法官决定报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联动救助,经审查后予以卢某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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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东兴市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秉持“应救尽救”“精准施救”的原则,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暖。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舒婷

责编:吴凰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