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营造喜庆氛围的同时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自2024年12月以来
平湖公安共办理
涉烟花爆竹案件15起
行政处罚20人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00余箱
近日
港区公安也查处两起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案例一
2024年1月3日晚,治安(巡特警)大队根据线索,在辖区某小区内抓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熊某,并当场将烟花爆竹查扣。
经查,熊某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低价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自己的汽车和房间内,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在网上进行售卖。
目前,熊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并作妥善处置。
案例二
2024年1月3日晚,乍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陈某某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清点确认,房内共存放各类烟花爆竹制品24箱。
由于陈某某的住房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遂依法将陈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陈某某如实承认了自己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是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储存
还是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
以下这些知识要了解
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下一步
港区公安将持续开展
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工作
全力守好岁末年初“安全关”
冬季行动宣防提醒
烟花虽美,安全第一
希望广大市民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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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嘉兴港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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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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