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百年孤独》好。但拉美伟大作品挺多。《百年孤独》好得有多独特?

弗朗西斯科·哥德曼有个角度:

好读,好读到欢场女床头柜里都有。

安东尼奥·萨科托认为,拉美文学里最重要的五部小说,《百年孤独》、《总统先生》、《佩德罗·巴拉莫》、《城市与狗》、《阿尔泰米奥·克鲁兹之死》。

《佩德罗·巴拉莫》当年在小圈子里地位极高,马尔克斯自己都推崇备至,说能倒背出来。非要说技术质量、主题丰富、历史丰厚之类,那几部都很好。

《总统先生》(和《玉米人》)大概算拉美经典开山祖师。

但这几部在大众里,恐怕加起来的知名度,都不如《百年孤独》吧?

群众基础不如《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早年的小说没那么魔幻。他学福克纳,学海明威,学卡夫卡,学胡安·鲁尔福。他当记者,写杂志稿。

他从哥伦比亚到巴黎到墨西哥,一度出了四本书,加起来卖不到一千册。其中包括他修改九次,自认为写得最好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不畅销的书,写得再好,影响力也有限。

小镇被外来者喧腾,他在《疯狂时期的大海》里写过了。

香蕉故事,他在《枯枝败叶》里写过了。

卖身给许多人还债的姑娘,他在《纯真的埃伦蒂拉和他的祖母》里写过了。

许多许多故事他都在之前的短篇里写过了,但缺一点什么契机连起来。

他在巴塞罗那认识了他后来的经纪人,巴尔赛尔斯。1965年,他签了份半开玩笑的合同,让巴尔赛尔斯代理了他之后一百二十年的作品。巴尔赛尔斯帮马尔克斯搞到了美国出版商的青睐,签了四本书的英语版权——一千美元。

签完合同后,巴尔赛尔斯回巴塞罗那,马尔克斯自己带家人去阿卡普尔科海滩度假,车开到了一半,他说有灵感了,转身回家。他的灵感就是那句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

《百年孤独》的开头,“很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会想起……”众所周知。

Muchos años después, frente al pelotón de fusilamiento, 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había de recordar aquella tarde remota en que su padre lo llevó a conocer el hielo。

往前十几年,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说能把这本书倒背如流。里面有一句:

很多年后,雷特里亚神父将会记起那天晚上,床板硬得他不能入睡,只好出门去。那是米盖尔·巴拉莫死去的夜晚。

El padre Rentería se acordaría muchos años después de la noche en que la dureza de su cama lo tuvo despierto y después lo obligó a salir. Fue la noche en que murió Miguel Páramo.

之后十八个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小说。他妻子梅赛德斯把家里的电话、冰箱、收音机、珠宝和车卖了支撑他。他抽掉三万支烟,花费十二万比索之后,书写完了,书稿要寄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邮费82比索。没钱,只好寄了一半,去了当铺当掉点东西,再寄一半。

书出版后,在阿根廷第一周就卖出了八千册,南美史上第一畅销。

关键是:

最广泛的读者,不是教授之类读书人,而是工人、管家和欢场女

弗朗西斯科·哥德曼说,他在沿海风尘女子的床头柜,都看到这本书。真是深入了田间地头。

然后引发了爆炸热潮,席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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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种种伟大,包括但不限于魔幻现实主义、哥伦比亚乃至拉美的历史映射之类的概念,是畅销之后,评论家们赞美总结出来的。

最初畅销爆炸,就是因为在那个级别的小说作品里,《百年孤独》最好读,深入人心地好读。

开头一段,大家都熟悉:时空变换,但简洁明快,一目了然;不会让人看了犯困。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

西班牙语原版开头:

Muchos años después,

frente al pelotón de fusilamiento,

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había de recordar(会想起,后面连一个从句,说那个午后)

aquella tarde remota en que su padre lo llevó a conocer el hielo.

Macondo era entonces una aldea de veinte casas de barro y cañabrava

construidas a la orilla de un río (后面讲那条河流)

de aguas diáfanas que se precipitaban por un lecho de piedras pulidas,

blancas y enormes como huevos prehistóricos.

El mundo era tan reciente

que muchas cosas carecían de nombre,

y para mencionarlas había que señalarías con el dedo.

Todos los años,

por el mes de marzo,

una familia de gitanos desarrapados plantaba su carpa cerca de la aldea,

y con un grande alboroto de pitos

y timbales daban a conocer los nuevos inventos.

不用懂西班牙语,您只需要看得懂逗号,知道西班牙语里的y,就是英语里的and——题外话,用大量的and和逗号来分句子,是海明威的特长——就能觉出他的节奏来。

也没什么大词怪词难词,很好读。

哈罗德·布鲁姆说,这本书没一句话是浪费的。

后来得到诺奖的托妮·莫里森,说初读时,觉得这本书讲故事,“就是我家讲故事的方式”。

很巧的是,马尔克斯自己说过,《百年孤独》讲故事的方式,来自卡夫卡《变形记》——以及他自己的外婆。

真是诺奖作者之间的共识啊。

《变形记》开头: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就这么劈头直下,简洁明快的一句话。

马尔克斯读《变形记》,曾为此震惊,说自己外婆讲神话故事就是这样的;于是之后他写小说,也是这思路:

没那么多好解释的,故事是由故事讲述者控制的。

无论多么魔幻,就是要以这样大山崩临都目不斜视的坚定写下去。

如是,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句法简洁坚定。各种魔幻的剧情,他用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举重若轻地顺了下来。

“你生下蜥蜴,咱们就养蜥蜴,”他说。“可村里再也不会有人由于你的过错而被杀了。”

“我不知道来的人是谁,可这个人已在路上啦。”

“孩子们也没睡着。这种疫病既然进了这座房子,谁也逃避不了啦。”

于是很好读,不弯不绕。

老妪能解,妇孺皆知,大家都读得快乐。

于是——比起其他拉美经典——大为畅销。

大概论历史厚度,拉美自有许多其他好小说。

但在引人入胜地好读方面,《百年孤独》首屈一指——换言之,比《百年孤独》深的,没这么好看;比《百年孤独》好看易读的,也没多少了。

一切都是从“我外婆就这么讲故事”、“没有一句话是浪费”、“就是我家讲故事的方式”,这种能让人好好读下去的节奏,开始的。

顺便,一本新书:

《写作的细节》。

书封宣传是编辑写的,其实可看作本简单的读书心得。

大概写久了东西后读书,与初读时所感不同:

会从“这书真好看”,变得更在意:

“这书怎么写成的?王小波所谓的韵律怎么体现的?汪曾祺先生为啥爱用短句?《水浒》的动作描写?纳博科夫的画面感?托尔斯泰的洞察力?毛姆为啥爱用第一人称?他们怎就爱写这主题?他们都经历了啥?读他们的书能学到什么?“

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