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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近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究竟有哪些位置涉及到土地征收呢?
赶紧来看看吧?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泸龙府地布〔2024〕2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州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罗沙村第2、3、4、5组及集体,慈竹村第4、5、7、8、9、11、12、13、14组,长安社区第1、2、5、9、10、12、13、14、15、16 、21组,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于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州段建设用地。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27日起,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中心、特兴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范围内的社区(村)、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30-2522189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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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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