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曹先生与朋友相约聚餐。喝完酒吃完饭后,朋友扶着曹先生在路边等代驾,结果手机APP上约好的代驾司机临时取消订单,两人不知所措时,代驾司机王某骑车经过。曹先生和朋友看到王某身上穿着“代驾”字样的马甲,便招手叫住他,一番讲价之后,王某以300元价格送曹先生回到家。
第二天下午,曹先生来到自己的车中查看,发现朋友给自己的黄金首饰不见了,他怀疑东西被盗,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果然,几天后,王某落网,警方在他的住处查获该黄金饰品。
“他让我帮忙拿一下打火机,我就在前排找了找。”据王某到案后交代,当晚,因曹先生想要拿车子前排的打火机,王某在摸索中发现驾驶台手扣箱内有一个信封,里面的东西摸起来像是黄金首饰。王某一时起了贪念,就在到达目的地下车时把信封放进口袋带走了。信封里有两个黄金手镯、两个黄金长命锁和一块黄金吊牌。经鉴定,上述被窃黄金首饰重61.13克,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
随后,案件移送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12月9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年关将至,聚餐饮酒随之增多,喝酒后切勿驾车,可让朋友帮忙驾驶,或通过正规渠道找代驾。同时,广大车主也需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切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