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之眼”已成定局,大儿媳放话:“拆迁协议上不签字,那就离婚协议上签字!一个男人在家里大是大非面前都没有主见,被你姐夫牵着鼻子走,你就是全网最 没用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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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206绕城国道什么时候通车,官方回应:由于正在施工线上的这户人家不同意拆迁,导致该工程拖延多年,最终项目部采取从两侧绕行路线进行施工,春节前可以进行全面通车!

也就是说,这家人现在就是自己愿意无偿让出这块地,政府也不会要了,更改设计图纸完成已经施工准备收尾了,不会因为你无偿让出又重新改图的。

就目前的困境和老宅所属的位置,基本上是日子越过越差。路建好后,房子就露出个屋顶,成了井底屋,住的提心吊胆,担心哪天有天上掉下个车。

当然,有很多网友同情这户人家,有人说,这个真的可以告政 府,这样修路是不行的,起码环评不过关!现在噪声污染是有法可依的!其次道路施工也是有流程的,明显拆迁没谈妥就动工,也是违法的!现在不是讲法治吗?

也有人说,为什么不能不能提高赔偿标准(不要跟我扯什么赔偿要平均,哪里有真正的平均,每家每户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再说就凭他能坚持不拆就应该多赔,我敢说户主绝对承受了无数的压力和人生威胁),政 府谈判有没有尽到力?花这么多钱赌气改建是否值得?既然改建你为什么不是从旁边绕过而是围住?这真的是为了尊重住户而不是拿纳税人钱来报复吗?

还有人说,每家都有自己实际情况,比如大多数家庭城里已经买房了,农村房子空置,遇到拆迁还有赔偿当然愿意拆了,有的全家都在农村生活,把家整的温馨舒适,你要强拆,家里装修和别家也不一样,为什么要接受同一赔偿标准?

而我想说,如果与房地产开发商做个钉子户,大伙敬你是条汉子,在国家民生工程这种大是大非面前,差不多就行了,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

如果是赔偿低了,为什么另外三家为啥欢天喜地连夜自己拆了?是自愿牺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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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北京律师和贪婪的女婿是最大祸根,一个好好的民生工程拖延两年半。

现在这个家看来也要散了,按照大儿媳说出的话,房子已经不拆了,也就不再存在拆迁协议了,只有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

只能说,一个男人没主见,让姐夫做主,确实窝囊!穷是暂时的,但格局小、目光短浅是一辈子的!

170万,加上3块建房地皮,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拆迁条件。拿出50万重新盖个二层或者三层洋房,20万装修,相当于净得100万,到底怎么想的哦?

我支持县政府,没有强拆而是绕道,这是法治和文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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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道,不是房产开发商!国家项目拆迁有标准,这是国家掏的钱,漫天要价是不行的。

如果每个拆迁户都当钉子户坐地起价,那民生工程还怎么进行?

只能说,这招杀鸡儆猴很有必要,为以后的拆迁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遇到钉子户,就出两套方案,谁家先签字就拆谁家,看他还敢不敢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