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个窗,摊上大事了。

万万没想到,收房后封个窗,居然被挂在官网“通报批评”,封好的窗还要被强制拆除,啥情况?

尤其现在已步入四代宅时代,多阳台设计,封窗对于养娃养宠物家庭是必不可少的,岂不是以后封窗都要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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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窗居然要被强拆?

我们发现,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罕见地在同一日公示了十几条强制拆除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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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埔区政府官网

点进去一看,全都是官方对黄埔区臻珑府业主违规封窗的“最后通牒”:

期限内不拆除,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届时将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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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户业主都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阳台上搭建铝合金玻璃结构”,涉及的阳台面积从8.6-10.8㎡不等。

公告用词看着还挺严重的,甚至多次提到门牌号和业主名字。

收房后封不封窗以及如何封窗,一直都是市场很热门的一个话题,现在已经进化到官方出手直接不给封?封了就遭强拆?

其实不然。

据了解,正常跟物业报备封窗是没问题的,被通报的估计都是拆除了阳台原有的防护栏后,做了封闭式的落地窗设计。

就像网络上透出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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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红书

我们也找到了下臻珑府原有的阳台格局——最下方有防护栏,大概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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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红书

换言之,臻珑府被允许的封窗应该是直接在原阳台上加装窗户,而不是拆掉开发商建好的防护栏去做大面积落地窗款式。

值得一提的是,距离强拆通报公示不到一周,广州的领导留言板上又出现了臻珑府阳台违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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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止臻珑府,黄埔、荔湾、番禺等多区前前后后也有不少阳台违规封窗而被官方上门强制拆除的案例,如城光、亚运城、广钢等,都曾因为封阳台而引发热议。

阳台之战层出不穷,那么到底能不能封窗,封的话又该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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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封窗有什么讲究

先来看看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竣工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构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简单来说,封阳台可以,但不能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搭建玻璃等建筑物必须取得相关规划部门批准。

即封阳台必须报备物业,若想拆除防护栏改变阳台使用性质,须经由物业向有关部门获批才能动工改造,要有一个报备审批流程。

目前,广州的产品户型已迭代进化到四代宅,新房的阳台占比越来越大,窗户款式也越发丰富。

具体能不能封窗,能封成什么程度,需要根据具体的阳台款式而定。

譬如市面上不少新规江景盘,为了景观最大化,一般会尽可能少设置防护栏,给后期装修改造留足空间,但封窗的选材、样式等,可能需要提前与物业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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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样板房

再有就是,现在新房的外立面以玻璃幕墙居多,选材、用色统一,擅自封窗会严重影响颜值

像城光交付的外立面就因高颜值拿下黄埔汇悦台之称,还为小区在二手交易市场带来了一定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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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市之光实景图 广州PLUS

设想一下,这样高颜值的外立面,封窗后搭配了其他用色及材料的玻璃,颜值瞬间降低一个level,一个字: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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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市之光实景图 广州PLUS摄

即为了维护外立面的统一性和美观性,很多新盘都会在购房合同上对封窗有一定要求。

如果是有小孩或养宠物的买家,有封窗需求,务必在前期了解到位,不然收房后想要改风格,这不行那不行的就麻烦了。

一般来说,广州目前的新房交标,阳台多是半开敞式,封窗类型五花八样,各花入各眼,可以适当根据自家阳台交标款式参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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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红书

还有现在流行的四代宅,除了客厅阳台,卧室也会有露台,基本都是6米挑高,前期沟通时建议多咨询项目方对阳台改造的相关规定。

就法规而言,广州并没有明确禁止封窗,官方也不会青红皂白就强制拆除封好的窗。

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在买房签合同前最好了解楼盘及物业对封窗的要求,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