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
·回顾我们的2024·
01
一月
1月9日
我院与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港区总商会知产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第三期“泰州市大健康产业企业家法商培训班”,此次培训主题为生物医药企业创新研发中知识产权问题。了解了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现场解疑答惑,受到参观企业的欢迎。
1月23日
高新法院新任职干部接受代表委员随机评议。区人大代表王明、区政协委员杨溢充分发挥履职监督职能,运用法院清单式联络工作机制,融合“点人+点事”,随机对2023年高新区法院新任行政庭副庭长杨鑫森进行庭审评议。
1月23日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泰有法”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平台被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提升法治“温热度” 培育营商“暖环境”》一文报道。
1月23日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收到三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感谢信,信中分别对我院编报的《刘某甲诉某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某市人民政府吊销驾驶许可证及行政复议案》《王某某诉某区美容城、某区美容保健中心、周甲、周乙服务合同纠纷案》《苏果超市诉许某某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了肯定与感谢。
1月31日
1月31日,泰州高新区法院的法官赶赴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法庭进行巡回开庭。为了使大健康巡回审判工作扎实长期有序开展,泰州高新区法院在2023年还与泰州主城区以外的兴化、姜堰、泰兴、靖江属地法院对接联系,依托四地法院的基层人民法庭建立了巡回审理工作站,将适宜的案件在工作站巡回审理。
02
二月
2月5日
2月5日下午,高新区法院召开202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全年各项工作中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4个先进集体和2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月22日
2月22日上午,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一行来到医药高新区法院,并专程拜会了全国人大代表、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香。就医药高新区法院工作发展方向,杨院长提出了相关要求。
2月23日
2月3日,泰州地区下起暴雪,出入通行受到非常大的影响。高新区法院的法官没有简单的以极端天气为由消极取消己确定的2024年2月23日上午在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的巡回审判时间,一大早审判人员带着书记员冒着严寒,赶往距高新区法院四十多公里外的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如期开庭。
03
三月
3月7日
泰州市中院和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共同编写的一则案例获评全省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
3月8日
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暨第3个“女法官国际日”如约而至,为致敬全院女干警的辛勤付出,展示“她”样风华,医药高新区法院近日组织“三月芬芳 魅力飞扬”庆祝活动。
3月12日
3月12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及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3月15日
3月15日,泰州高新区法院联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在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泰州市商务局的支持下,泰州市体育公园中心广场开展了“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大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行动”的法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