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聚焦民商事纠纷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民商事纠纷化解领域谋篇布局,有效实现民商事纠纷快速、高效解决。

专业审判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

该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以公正高效的裁判定分止争,规范市场秩序,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坚持诚信和公平原则,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通过裁判案件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公正高效审理公司类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塑造和引导规范有序的公司治理结构;妥善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破立有方 助力优化市场环境

该院持续擦亮破产审判名片,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与出清作用中,为不适应市场发展而被淘汰的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量身定制“一对一”工作计划,借助破产制度及时退出市场,实现破产财产资产最大化并全部处置成功,推动企业经营新陈代谢;大力深化府院联动协同,建立政府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调处置”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起草《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机制,使债权数额巨大、债权情况复杂、债权人数众多的破产房地产项目解困重生。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市场去芜存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打出了破产审判“新高分”。

护企安商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石。该院持续深化“法院+工会+N”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努力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理念和市场化、法治化观念,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双向、全面保护,切实保障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