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工作是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履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普洱市工商联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及所属商(协)会、会员企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高效、便捷、规范、公正解决民商事纠纷,普洱市工商联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开启全面深化合作,健全和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仲裁宣传 营造法治氛围
普洱市工商联利用“普洱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仲裁、相信仲裁、运用仲裁,推动仲裁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在所属商(协)会、会员企业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学习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商事仲裁的范围、仲裁与诉讼的区别等内容,邀请仲裁法律专家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化拓展合作 夯实发展基础
普洱市工商联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联合举行仲裁法律制度宣讲暨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正式拉开双方友好合作、共谋发展的序幕。
《协议》明确了指导思想、合作原则、合作内容等,对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学习宣传、鼓励企业合同植入仲裁条款、建立工作协调联动对接机制、组建普洱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等事项进行约定。同时,以推动落实《协议》为有利契机,积极督促普洱仲裁委员会践行“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2024年减收仲裁费42.47万元。同时,持续优化仲裁案件办理流程,完善办案质量管控体系,提供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仲裁服务,推动仲裁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密切协作配合 形成推广合力
普洱市工商联(总商会)以组织开展执委活动、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活动、市直商(协)会联席会议等为契机,持续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力度,积极鼓励会员企业在民商事合同中植入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途径及时理性解决矛盾纠纷。
建立完善仲裁工作协调联动对接机制,坚持每季度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开展1次会商座谈,就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磋商。积极与各商(协)会、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对接,有针对性地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切实把仲裁程序、优势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签订合同、遇到经济纠纷时优先选择仲裁,以仲裁方式公正高效解决纠纷。
聚焦涉外仲裁 优化服务供给
此次联合承办“澜湄合作机制下跨境争议解决专题研讨会”,深度分析仲裁在澜湄合作机制下跨境争议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力促进澜湄合作机制下的跨境贸易投资发展。以研讨会顺利举办为契机,持续加强与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凭借普洱“一市连三国、一江通五邻”的独特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充分发挥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制度的优势作用,为有效解决澜湄合作区域内的跨境贸易投资纠纷、促进经济合作与交流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利用普洱市工商联副主席兼任普洱仲裁委委员的有利条件,依托澜湄国际仲裁院在老挝、柬埔寨等周边国家设立的联络处,提高普洱市工商联(总商会)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2024年,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共受理商事仲裁案件170件,涉案标的2.91亿元,未发生撤裁和不予执行情况。
下一步,普洱市工商联(总商会)将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邀请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进驻值班,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合规管理、法律调解、委托代理、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专业化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法治体检”“法律三进”等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强化与“法、检、公、司”、仲裁、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优化普洱市总商会法律服务供给,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鼓励、支持、引导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张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