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以止,人文也。”人文是文化的核心,何谓中国文化,绕不过何谓中国人文。学者冯天瑜的著作《中国人文大义》以短小精悍的形式,依托数十年的研究成果,饱含反思与哲思,讲述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核心与中国人文的传奇,以图文溯源历史、寻脉人文。中国人文数千年,经历了闻所未闻的互鉴与融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轴心。从人文传统到当今日常,从中国精神到西方人文,在这本小书的叙述中,人文精神与物质文明并驾齐驱,中国人文的特质渐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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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文大义》

冯天瑜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文|冯天瑜

在中国文化系统里,“人文”是与“天文”或“天道”相对应的概念。

“人文”约指人类创制的文化,“天文”或“天道”约指自然状态和自然法则。而“人文”又与“天道”密切相关,故在讨论中国人文传统时,必须先论“天道”。

与印度、希伯来的“神创宇宙论”宗旨相异,中国的宇宙生成模式,显示了中华先民独特的思维方式。这种宇宙生成模式的显著特色是:既未否定神创说,而神创说又没有获得充分展开。构成中国式宇宙生成论主体的,是天道演运、万物自然化成的观念,也即一种自然生机主义的宇宙观。这种宇宙观又推及对人类起源和人类文化发生的说明,成为“天道”与“人文”彼此契合的宇宙—人生论,这是中国人文传统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天”是中国最古老的哲学范畴之一,表示人头顶之上的广袤空间和至上、至高之物。《说文解字》称:“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天”演释出许多种含义,归纳起来有两类:一为天体、自然之总称;二为宇宙及人间之主宰、造化之神,这一意义上的“天”与“帝”相通,《诗·鄘风·君子偕老》云“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即此之谓。元典在使用“天”这一概念时,往往两义兼具,而在不同处所各有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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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堆汉墓出土帛画之“天界”部分

中华古典言及“天”的所在极多,在《尚书》和《周易》中,“天”是商、周时人心目中的至高命题,“天命”也即天道流行的法则,被认为是不可抗拒的。所谓“格知天命”“天命不僭”,所谓“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所谓“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都表现出那一时代人们对“天”的崇奉和对“天命”的敬畏。

总之,“天”及“天命”观念在反映殷商、西周思想的《书》《诗》中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又毕竟没有形成《圣经》系统中“上帝”那样的绝对意义和明确的至上神格,而是以一种介乎自然法则与人格神之间的模糊形态出现,怀疑“天”并不像犹太—基督教系统中怀疑“上帝”那样,被认作无可容忍的大逆不道。

到春秋、战国时期,由“天”的观念进而发展出“道”的观念,引申为自然及人事所遵循的轨迹,自然之轨迹为“天道”,人事之轨迹为“人道”。

与“人道观”相分又相连的“天道观”成为中国人文传统的宇宙论基础。

中国文化的主流虽没有断然否定人格神,却将其虚置,而把重点放在天道生机主义的阐扬上,这是对神本位的一种否定方式;与此同时,又特别注目对人的肯定、认知,高度强调人在宇宙间的地位,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从而确立“中国式”的“人文精神”——一种与天道生机论相贯通的“人文精神”。

在中国文化系统里,“天道”充满生机,又与同样充满生机的“人道”相贯通。《尚书》称人为“万物之灵”,汉代董仲舒则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但中国文化系统在强调人的地位时,又认定人与天并不截然两分、彼此对峙,而是相与化育的,所谓“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因而人性的规则(即“人道”)与宇宙的秩序(即“天道”)两相契合。《周易》说: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由这种人与宇宙合德无间的思想出发,引出富于特色的人文观念,从而使中国文化的主体避免走向宗教。钱穆说:

西方人常把“天命”与“人生”划分为二……所以西方文化显然需要另有天命的宗教信仰,来作他们讨论人生的前提。而中国文化,既认为“天命”与“人生”同归一贯,并不再有分别,所以中国古代文化起源,亦不再需有像西方古代人的宗教信仰。

中国文化的主潮,“天道”与“人文”不是截然两分,而是彼此契合的。

中国文化精神的“尚人文”,立足于对人的评价。但中国文化并不注重个体人的价值,虽有“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之类强调普通人的志愿、理想的哲言,但极少论及人的个体价值,对群体人或社会人却给予高度估计,以整体人与天地并立,是宇宙“三才”之一。《周易》的《系辞传》,将人道与天道、地道并称。老子称人为“域中四大”之一,《礼记·礼运》则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以后,董仲舒更极言道:

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

这都是肯定具有理性的人在无限广袤的宇宙间卓然而立的地位,有了人方有文化的世界,“人文”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思索的中心。

总之,中国文化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走的是一条“循天道,尚人文”的路线。这一概括似较“一天人”或“天人合一”更周全些。因为,中国古代固然有发达的“一天人”或“天人合一”思想,同时也有相当雄辩的“天人相分”论者涌现。从春秋时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到战国时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肯定天是无意志的自然物,与人世间的兴亡治乱各不相与。故尔单以“天人合一”总括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论,显然并不全面。

然而,“循天道,尚人文”则是大多数思想家和典籍所共同遵循的运思路径,《论语》《孟子》及《易传》《中庸》《大学》系统自不必说,即使力主“明于天人之分”的荀子,也既重视“天道”的探索,更强调研习人伦和制度。

至于老、庄系统,其发达的“道论”突破以人格之“天”为最高主宰的世界观,又克服用具体物质(如金、木、水、火、土)解释宇宙本体的局限,提出“道”这个最高范畴,而“道”本身便兼及“天道”与“人道”两个侧面。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此言如果指庄子只讲消极顺应自然,忽视人的能动作用,是准确的;如果指庄子把人道排除在视野之外,则不符合实际。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论”,便是强调人道与天道的最高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对人道的弃置不顾。

人所共知,老子有“绝圣弃智”的反文化观念,庄子有“逃虚空”的出世倾向,但他们对人生世务的关切,仍然透现于《老子》“五千言”和《庄子》内外篇的字里行间。老子说:

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这里表现出对人和社会事物何等深切的关怀;“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又流露出何等宽大的胸襟和真诚的救世真心。至于庄子在“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的困境中,仍然发出呼唤“迷阳迷阳,无伤吾行!吾行郤曲,无伤吾足”,则显示了何等坚忍顽强的求索精神。

所以,与“天道”契合的人文精神,不仅存于儒、法、墨诸家,在道家那里也潜运默行着。

(本文摘选自《中国人文大义》,内容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