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湖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31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A栋2001-2011-2012-2013-2014的工商注册(深圳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签订霸王合同为由不退报名费向公众进行揭示。
本人于3.8号在网上加了自称文硕教育考研机构考研指导老师王姓老师,对方自称是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助学单位,配合全国院校进行社会招生,经过简单了解,后于3.11日经郑州银行转账深圳市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号14800元现金。
因随后本人因家庭变故,无法继续学习,更没有报名参加考试,随后本人先后跟负责前段服务的招生王老师、和据说班主任的微信企业号三川老师申请要求退费,该机构没有任何关于退费服务的部门电话和服务老师电话,仅仅都是以系统为由进行所谓的层级联系,网上公开的电话至今也打不通。体现不出任何一家正规机构的身影。
针对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本人的亲身遭遇,总结以下几点:
1.虚假宣传:文硕教育在宣传过程中可能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例如承诺保过教师资格证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兑现这些承诺。
2.合同欺诈:有消费者反映,文硕教育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关于退款、服务内容等关键条款,导致消费者在出现问题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3.服务质量低下:一些消费者投诉称,文硕教育提供的服务与事先承诺的不符,例如提供的学习资料不足、教师资质存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习效果。
4.霸王合同:签订的合同属于电子合同,常说的霸王合同,约束消费者的条款显示地方很不起眼,内含欺骗性陷阱,一旦事情发生,消费者利益很难受到保护。
5.服务骗局:整个所谓的体系,都是每个所谓服务层级都是以文硕教育的微信企业号出现,出现问题反馈都是以所谓的系统上报为由,不敢公开售后电话,即使公开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始终联系不上。
6.拒绝退款:在消费者因不满意服务提出退款请求时,文硕教育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拉黑消费者,拒绝进行有效沟通和处理。对消费者的维权采取蔑视的态度。

后续本人会将政府部门的举报回复,深圳文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态度做持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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