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根,每一寸土地都承载着农民的心血与希望,也交织着复杂的权益关系。虽说围绕土地产生的纠纷不大,但却关乎农民的生计大事。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纠纷,双方就承包界限问题各执一词,闹得难解难分……

刘某早年从本村承包荒山一处,后又将其中一部分转包给村民武某,并签订转包协议。2023年,刘某想在山上搞养殖,便在承包荒山中间以上部分建设围挡,该行为遭到了武某及其家人阻拦,武某认为刘某建设围挡占地在其承包范围之内,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刘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对争议地块享有承包经营权,并要求武某给付其使用该争议地块期间的承包费及相应经济损失。

考虑到土地承包合同的复杂性,处理不当,不仅会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困扰,还可能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尽快厘清双方争议,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土地转包范围展开了激烈的陈述和辩论。因武某与刘某签订的转包协议中仅载明武某承包山中间以下部分,但却并未对“山中间”的具体位置进行明确。为进一步查明争议土地界限问题,承办法官走访了案涉土地所在村的村干部,并组织进行了现场勘验。村干部表示因该荒山承包时间已过二十多年,很难说清具体界限,但争议部分地块一直由武某管理使用。而勘验现场,也无法找到明确的且毫无争议的自然标识或人工痕迹来精准界定 “山中间” 的位置。

面对此种现状,为避免双方当事人陷入冗长繁杂的诉讼泥沼,耗费过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进而矛盾升级,影响乡村邻里间本应和谐融洽的关系,秉持着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针对纠纷焦点一一剖析,结合案件实际,向双方当事人析以利弊、因势利导,促使双方作出让步,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另一方面从维护双方关系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消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经过多轮调解,在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基础上,法官提出了一个平衡双方利益、兼顾法理人情的调解方案,几番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同意了调解方案,握手言和。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将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守护好土地上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让每一位农民都能安心地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