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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群众就医省钱省时更省心

大悟县妇幼保健院

为全面落实全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让老百姓看病免做重复检查。改善跨院就医体验,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院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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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培训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的技术和质控标准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认可对方的检查检验结果。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人在一家医院做了某项检查或者检验,比如做了CT检查、做了血液检查等,去另一家医院看病的时候,这家医院认可前面那家医院的检查结果,相同的项目不必重复检查。省时也省钱。还能让医疗资源更合理使用。

二、互认项目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涵盖82个临床检验项目(包括化学、体液血液、免疫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检验项目)和60项医学影像检查(包括普通放射、CT、磁共振等影像项目)。

三、互认范围

1.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间,属于互认项目的结果(标注有“鄂HR”、“孝HR”"悟HR”),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相互认可。

2. 全县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和上级对口支援医疗机构间结果互认。

3.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结果原则上要互认。

4.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要求是技术稳定、标准统一、质量过关,必须经过省级质量控制评价。

四、不予互认的情形有哪些?

病情复杂多变,也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会在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3.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4.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5.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6.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7.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8.医学影像学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

9.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诊治医生应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

附:湖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参考项目时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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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大悟县妇幼保健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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