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政协原副主席、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宏斌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0年至2020年,张宏斌利用担任该院院长职务便利,在采购药品、耗材以及医疗器械等工作中,为供应商获取销售资格等事项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24年9月,张宏斌被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