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蛇年春节的临近,寒假也将如期而至,到水库、河道、山间沟溪游玩人员增多,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因戏水、滑冰、游泳等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在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和滑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因我县户外水面不满足游泳条件,现禁止在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滑冰、游玩等。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学校及家长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对群众、职工、学生、子女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戏水、滑冰以及游泳等,避免发生溺水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非法从事与游泳、戏水、滑冰等有关的经营活动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库河道管理,破坏水库河道生态环境,破坏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交城县水利局
2025年1月2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