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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定落实“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要求,充分发扬“实干拼搏、勇争一流”的乐山公安精神,紧盯“保稳定、护畅通、守平安、促发展”工作目标,周密组织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铁拳治违、铁肩除患”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三清”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治理突出交通违法犯罪,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巡查宣防工作,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稳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全市910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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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

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后勿开车!男子凌晨酒驾撞防护栏,心存侥幸逃逸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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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凌晨04时30分许,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进港大道卡口下护栏被车撞坏,满地都是碎片。公安交警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置、现场清理修复等相关工作。

在开展缜密调查、甄别分析、群众走访等大量工作后,办案民警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万某某。万某某称,自己事发当天喝酒后,开车撞上护栏,因害怕被处罚,心存侥幸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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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对肇事车辆进行暂扣,并对万某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后依法将万某某带至医疗机构提取血液样本送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经司法鉴定,万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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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10月31日凌晨,万某某饮酒后驾驶川G9***I号小型轿车,从五通桥区沿进港大道往冠英镇方向行驶。03时39分许,当该车行驶至进港大道冠英何桥路段时,碰撞道路中心隔离栏,造成中心隔离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万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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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万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1月15日,万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次酒驾被罚,再次酒驾被“拘”!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

也是驾驶人常见交通违法之一

酒驾不绝!处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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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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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2月3日23时48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绥山镇金顶北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Q***8。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

违法行为:刘某某于2020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刘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2月26日,刘某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2

毛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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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1月13日01时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鹤翔路。

驾驶车型:小型轿车。

车牌号:川L0***2(临时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

违法行为:毛某于2017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毛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毛某处以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2024年11月20日,毛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3

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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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时15分许。

查处地点:沙湾区文豪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渝C6***2。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违法行为:陈某某于2022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陈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2月24日,陈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4

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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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1月9日00时20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柏杨西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B***7。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违法行为:赵某某于2022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赵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2月30日,赵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5

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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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8月2日23时22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岷江三桥。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M***0。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违法行为:王某某于2018年4月、2022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先后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经进一步调查,王某某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王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1月5日,王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6

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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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1月7日13时50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青白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川LJ***5。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

违法行为:王某某于2020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经进一步调查,王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王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3050元,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1月15日,王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7

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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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月27日20时08分许。

查处地点:夹江县夹木路。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违法行为:李某某于2023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李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车、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21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2024年2月1日,李某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8

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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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时01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大金路。

驾驶车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

违法行为:马某于2020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马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处以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2024年11月29日,马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0 9

朱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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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1月24日20时13分。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胜利街道佛光东路。

驾驶车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

违法行为:朱某某于2017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于2018年4月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朱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2024年12月20日,朱某某已被送达峨眉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10

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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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10月21日19时40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金顶北路。

驾驶车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车牌号:川LW***3。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违法行为:李某某于2023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李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2024年11月26日,李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11

漆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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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2024年7月20日23时32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滨江路北段。

驾驶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车牌号:无号牌。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

违法行为:漆某某于2015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漆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漆某某处以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24年8月2日,漆某某已被送达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正在全力推进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聚焦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源头风险管控、路面秩序净化、安全意识提升等方面,深入开展整治攻坚,全力清除事故风险隐患,从严打击涉及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严厉问责行业监管不力行为,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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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