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朋友圈里的减肥产品让人眼花缭乱,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这个新兴行业让不法分子迅速驶入非法获利的“快车道”,亦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
近期,辽宁省辽河中院受理3起因在朋友圈违法售卖违禁减肥产品而被提起诉讼的案件,主审法官心怀尺度和温度,在60日内以庭前和解的方式审结此案。
案情回顾 叹悔莫及
2023年,曾某某发现朋友圈里很多“熟人”都在卖各种各样的产品,诸如低价包包、某田球鞋、“微瑕”化妆品……看着他们晒出的转账记录曾某某心生嫉妒,也动了要在朋友圈“卖点啥”的心思。她还了解到减肥产品正是当下年轻人尤其是上班一族需要的,且这门生意资金风险小,赚钱快还不耽误上班。于是2023年3月,她开始在朋友圈售卖号称来自韩国、原装进口的减肥产品。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曾某某的“下家”张慧某、张文某明知曾某某销售的为“三无”减肥产品,仍通过朋友圈帮助其销售并获利。
以身试法 终酿苦果
辽河公安局网安支队收到线索称:有人通过社交网络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用产品,经立案侦查证据确凿。2023年6月,曾某某、张文某、张慧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并交代了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3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共销售所谓韩国减肥产品135包(6粒每包),累计销售金额3550元,经司法鉴定,这135包减肥产品均含有麻黄碱成分。
2024年8月,曾某某、张文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诉到辽河人民法院;2024年9月,曾某某、张文某、张慧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提起公益诉讼,辽河中院受理此案。
悉心调解 案结事了
辽河中院主审法官桂阳明收案后细心梳理。他发现,被告张慧某是张文某的姐姐,她帮助张文某售卖药品但并未获利,且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她进行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370元的处罚。
“如果按检察院的意见再对被告张慧某进行10倍赔偿是不是太多了?”怀着这样的疑问,桂阳明法官开始查找资料,寻找案件调解的可能性。
通过向法答网咨询,得到省法院的业务指导,多次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协调沟通,确定调解方向。
因被告曾某某是广州人,取保候审后居住在深圳,为了避免其多次往返广州与辽宁,减轻其诉讼消耗,桂阳明法官特意安排刑事案件开庭当日,与助理到辽河人民法院,在刑事庭审后进行现场调解。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张慧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起诉要求10倍赔偿,可不可以给付3倍赔偿?”在反复释法理、评事理、讲情理后,主审法官成功帮助被告解开“法结”和“心结”。
“我很后悔,因为无知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我真的很对不起那些相信我的朋友,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我愿意赔偿。”
“之前是我为了挣钱丧失了良知,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犯了错误,感谢法官给我一次机会,今后我一定守好法、做好人!”
3人纷纷低下头,吐露出自己的真心。表示愿意主动承担赔偿金。被告曾某某、张文某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18万元,张慧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00元。最终,检察院认可了法院的调解方案。
至此,此案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