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3日电,上交所表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8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6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2单、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0单。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上交所对55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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