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汕、刘菁、粟华利
编者按:为有效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4年,长沙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共确定25个立项项目予以推进。聚焦法治“小切口”,推动社会“大治理”,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人民网湖南频道推出长沙市“法治为民办实事”系列报道,找特色、找亮点,多角度展现新时代法治长沙建设成效。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头连着社会“安全指数”,一头连着居民“幸福指数”,是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重要部分。只有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才能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防止小纷争拖成大矛盾。
前端预防、源头治理、联合化解……近年来,长沙市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机制,以调解“组合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2024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41万余次,预防矛盾纠纷2770余件,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7万余件。
夯实“前哨站”,解调有速度
正所谓“小病不治,大病之由”,定纷止争于微末不仅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快速处理,也能够有效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因此,建立一支多方调解队伍,夯实基层解纷“前哨战”十分重要。
“您来的正好,快来帮我评评理。”在宁乡市城郊街道沩丰坝社区,联户邻长张正平刚走访到一栋住宅里,便接到了18楼住户的求助单。仔细了解后得知,求助者家的墙壁渗水起泡,怀疑是楼上房屋漏水所致,但未能得到上一层住户配合。
摸清情况后,张正平快速联动网格长、城郊街道司法所、小区物业,主动上门查看、沟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上下邻居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当晚18楼业主发来感谢信:“怎么协商楼上都不理,今天经过你们的调解,终于答应处理了,不容易,真的很感谢。”
这是片组邻“三长”通过联户走访,将纠纷“排查在未然、化解在萌芽”的一个缩影。
湘江新区西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受访单位供图依托“网格化管理”,长沙市充分整合社区民警、综治人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及时化解群众的烦心事、扯皮事。现在,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月、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员、治安专干、网格员等深入到小区、楼栋、村组开展摸排,全面掌握潜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将预防化解关口前移,“尽早施治”,为化解工作赢得速度。常态化排查保“稳”,专项排查保“险”。“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婚恋家庭纠纷、金融化债等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立足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让纷争止于未诉。”长沙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张智勇表示。织成“一张网”,解调有力度多元解调,力量整合很关键。星沙开源鑫贸大楼某公司办公区域意外失火,导致消防喷淋系统应急启动,喷淋水沿电梯井流下,损害了楼内电梯等相关设施。由于物业与涉事公司就损失评估和责任划分存在分歧,物业对公司进行断电,不仅未解决相关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楼宇商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接到报警后,星沙派出所迅速将此重大纠纷转至街道“三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多方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承诺将加强合作,共同维护楼宇安全和经营环境。点面结合,一张“调解组织”大网越织越密。围绕“四调联动、四调对接”,长沙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在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大队、派出所、信访局等设立人民调解室。
长沙县星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与此同时,“三所一庭”联动也愈加紧密,全市实施“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派出所达170余个,仅2024年7月-9月份,处理各类非警务矛盾纠纷达5800余件。
搭建“新枫桥”,解调有温度
走进天心区老马特色调解室,人民调解员马忠辉拿着一沓资料,正在梳理手头的矛盾案情。
“前段时间,一家物业公司将搬运垃圾桶的工作承包给马某,马某提供铲车,又将具体工作交由陈某完成。不料陈某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纠纷也由此产生。”马忠辉回忆起近期处理的一期劳务纠纷案,三方僵局让调解工作变得复杂。
接到指派后,马忠辉一边安抚受害人情绪,一边引导各方就陈某伤情咨询专业人士。最终,通过以案释法,厘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三者的区别,三方皆认可责任比例,疙瘩就此解开。
像“老马”这样的人民调解员,长沙市近8000名,共同筑牢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此外,为加强队伍专业水平,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还选聘580余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担任咨询专家库成员,指导本行业调解委员会解决疑难复杂专业性问题。
天心区南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马调解室马忠辉现场调解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目前,长沙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共同参与、相互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大部分的纠纷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一级得到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接下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熟悉社情等优势,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企业等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时加强金融、房地产、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相关纠纷争议,为平安长沙、法治长沙、幸福长沙积极贡献力量。”张智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