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被水淹,公证能帮忙吗?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征求配偶意见吗?
每周五中午12点10分山东经济广播《公证服务进行时》公证员直播间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潍坊市坊子公证处公证员娄凤娇(右)
潍坊市坊子公证处公证员嵇佳(左)
听众咨询:
我们公司是销售鞋子的,公司租用了一家商场地下车库的仓库,用来存放商场内销售的鞋子。但是前段时间受暴雨影响,仓库进水了,导致我们1000多双鞋子被浸泡,无法销售,造成了严重损失。后来我们发现仓库进水的原因是因为商场的排水系统出现故障,为此我们与商场多次协商赔偿,但是对方态度一直不明确,拿不出什么好的补偿方案来,我们公司想起诉,但是又怕仓库的产品和环境被清理了后续证据灭失,想问一下公证能不能帮上忙?
公证员解答:
像您公司遇到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公司尽快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般以解决纠纷或预防日后发生纠纷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建议您公司尽快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即以公证方式,通过照片、摄像、文字记录等多种形式全面记录现场情况,进行固定证据,这样就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防止日后因证据灭失或举证困难而导致申诉无效的局面。而且需要提醒您,此类保全证据公证越早办越好,否则很多痕迹和证据都会灭失,不利于公司后续举证维权。
听众咨询:
我同学的父亲前段时间突然去世了,家里商量要办理遗产继承事宜。同学的母亲已去世多年,父亲前段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二老留有老房子一套。同学共有兄弟姐妹三人,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现在想把老房子给没有房子的弟弟。但因为我同学目前和丈夫要离婚,马上办理离婚手续,不想将遗产的事情告诉丈夫,又担心不告诉他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问一下这样可不可以?有没有法律风险?
公证员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财产权利的重大处分,从法律上意味着不再参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分配,其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放弃继承权仅需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即可生效。故您的同学作为子女,享有继承权,有权自由决定是否放弃继承权,无需经过配偶同意。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某种情况下,放弃继承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司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所以放弃继承权具有一定限制,不得影响法定义务的履行。比如您同学如果没有能力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仍执意放弃继承遗产,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可以认定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本期节目主创人员合影
《公证服务进行时》节目播出时间及参与方式:每周五中午12:10-13:00直播。直播参与热线电话:0531-82958748或者关注山东经济广播微信公众号,发送问题公证员将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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