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消息,2024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落实“1+N”执法协作机制,持续整合执法需求,创新升级协作方式,紧盯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联合重拳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协同查办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一批案件。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服装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2024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对某服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裤子上使用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上述商品系从河北省某服饰批发中心购进,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京津冀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固定保全证据,查证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温泉”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3年9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锅炉加热自来水充当天然“温泉水”,但其与天津、上海某公司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平台网站上发布“全部都是来自地下2300米”“采自地下深层1800米”“泉眼水常年保持60度”等“温泉水”宣传内容,经天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协查,确认当事人构成对其“温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柴油案

2024年5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移转线索,对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从天津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柴油,并销售给河北省某加油服务公司。上述批次柴油经检验机构检测,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用燃料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天津、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对属地涉案企业开展调查。

四、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4年1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移转线索,对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委托河北某公司加工复合肥料,并全部销售给天津某公司。上述批次复合肥料经抽检,总养分和有效磷含量项目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依法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编辑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