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上午,朔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该市工信局副局长杨秀峰介绍了《朔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据杨秀峰介绍,《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要求,强化化工园区外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确定化工重点监控点范围是处于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规模、市场、技术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已建成投产化工生产企业。
目前,朔州市已认定化工园区1个,为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正在建设的化工园区1个,为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在化工园区外,还有山西普勤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全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科通化工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
为加强上述园区外化工企业的监控管理,为加强上述园区外化工企业的监控管理,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所以,《朔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于2024年12月印发实施。
《细则》在认定标准方面,明确需须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及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九个条件。认定流程主要为企业申请、属地审核、市级审核、审核公示、审定公布、省级部门备案。
《细则》在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监控点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对监控点安全、环保风险监管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开展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其控股并与监控点生产场地连接成片的独立法人企业,在符合认定条件及其他相关规定前提下,可纳入相关监控点企业监控范围,依法依规在本厂区内对现有生产装备、产品进行改扩建。监控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每三年由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核。
(网易朔州 王家琪 助编 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