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薪讨薪类案件,宣威市人民法院一直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近日,该院解决一起群众的糟“薪”事、烦“薪”事。

2023年,某煤矿因欠债不还被诉至宣威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煤矿归还所欠款项。由于该煤矿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其债权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该煤矿处于停业整顿状态,没有营收,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便按程序冻结了该煤矿的银行账户,以期后续煤矿复工后能及时清偿债务。

果然,2024年该煤矿复工复产后,其被冻结的账户进账一笔300余万元的销售回款。正当宣威法院欲将该笔款项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时,却听说该煤矿可能存在拖欠工人薪资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执行法官决定暂缓兑付案款,并组织人手重新对煤矿的负债及欠薪情况进行调查。

几经走访,执行法官发现该煤矿确实存在大批量拖欠工人工资、工伤赔偿款项的情况。一边是有限的资金,一边是因煤矿拖欠薪资导致生活困难的工人。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煤矿,积极组织煤矿负责人同债权人进行协商,同时耐心安抚工人情绪,引导其通过诉讼途径保障合法权益,力求实现既保民生又保权益的“最优解”。

5次现场协商,数十次的电话调解,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最终促成工人、债权人及煤矿三方达成协议,煤矿现有的300余万元资金优先保障76名工人的工资及工伤赔偿,剩余部分再分配给债权人。经过一天的计算分配,工人的薪金及工伤赔偿金共计320余万元,转至专门账户集中发放。

本案执行中,执行法官主动明理释法,引导弱势群体正确维权,帮助农民工兄弟拿到了辛苦钱、救命钱,开开心心过个好年。而债权人也领到了部分欠款,盘活了生产资金,保障了生产经营。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周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