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龙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推选诉讼代表人的公告

被告单位晋中市晋龙泽养老院有限公司、被告人田文艺等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我院,案件将择期开庭,为更好地维护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案件审理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通知受损群众推选诉讼代表人。

一、诉讼代表人资格

1、推选人和被推选人均为已在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的受损群众。

2、被推选人具备诚信友善、为人正派的个人品质。

3、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4、具备参与庭审等诉讼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5、能够自愿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

二、推选方式

本次诉讼代表人的推选,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征集诉讼代表

符合条件的受损群众,在推选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派出所填写《诉讼代表征集表》。户籍地在榆次区范围内的,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地在榆次区范围外的,可就近到榆次辖区内的任一派出所。

每位受损群众推选一名诉讼代表,依推选得票数征集产生38名诉讼代表,选票统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受损群众不得重复投票,一经发现,取消推选资格。

推选应在推选期限内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诉讼代表集体推选诉讼代表人

组织征集的诉讼代表共同推选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受损群众参加本案相关诉讼活动。

三、推选时间

1、征集诉讼代表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推选诉讼代表人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

四、推选地点

第一阶段为辖区派出所。

第二阶段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