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揽处理车辆违章“买分卖分”人员,驾车送人持伪造行驶证跨省异地“代记分”……1月2日,上海警方公布一起在长三角地区流窜作案的“买分卖分”案侦办情况。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同时,在公安部支持下对全国范围内400余条“买分”违法线索持续进行追查,目前已有140余名“买分”车主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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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2024年初,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有少数在上海无任何生活经历的外地驾驶员来沪持他人车辆行驶证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些异常的违法处理主要集中在闵行、松江、嘉定等区街镇社区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当事人使用的车辆行驶证均系伪造,存在非法“买分卖分”嫌疑。

据此,上海交警总队联合相关属地交警支队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很快发现这些“卖分”人员并非个人行为,而是被有组织地从外省市多地运送至上海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且使用的假证样式也高度相似。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嫌疑人不仅频繁更换运送车辆,而且在驾车运送“卖分”人员至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均在较远路口即让人下车步行,车辆则始终保持启动状态,以便随时逃离。

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逐渐梳理出一条在长三角区域流窜作案,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实施“买分卖分”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产业链。2024年4月至8月间,专案组组织警力先后赴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5省15市,对从事“买分卖分”活动的上下游全链条人员开展收网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获伪造证件400余套,收缴电脑、打印机等大批作案工具。

经审讯查明,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首,内部分工明确,杨某负责在网络上与外省市“黄牛”联络,招揽“买分”人员并制作假行驶证,另有多名成员负责“以每分可卖300元至500元”为诱饵招募“卖分”人员,并驾车运送“卖分”人员持伪造的“买分”人机动车行驶证至长三角各地处理交通违法。

期间,该犯罪团伙还对部分“卖分”人员实施了诈骗,先是在招募时许以丰厚报酬、车接车送,处理违章时却对方垫付罚款,最后以需要提供银行缴款凭证为借口,将“卖分”人员送至银行门口后寻机离开,让卖分人员“分财两空”,被骗扣分缴罚款,还得自掏腰包离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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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分”人员在处理违章。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另有5名犯罪嫌疑人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犯罪嫌疑人因伪造行驶证、诈骗等行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此外,通过对全国范围内400余条“买分”违法线索持续进行追查,已有140余名“买分”车主被依法行政处罚。

该犯罪团伙为什么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买分卖分”行为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关立介绍,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有两种处理渠道:一种是通过网络,也就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但是只能处理当事人绑定过的车辆违法;另一种就是违法当事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去处理。而在“买分卖分”时,“卖分”人员无法通过网上渠道去处理“买分”人的交通违法,只能去窗口处理,那么“买分”人的车辆行驶证是必要证件。犯罪团伙之所以使用假的行驶证,一方面省去寄送行驶证的时间成本,更易招揽生意,也更容易跨省“接单”;另一方面是让“买分卖分”的上下家彼此不对接,能够保持垄断的中介地位。对于“替代记分”“介绍替代记分”等行为的法律后果,除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外,当事人的行为还可能会触犯其他法律规定,例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也要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