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渭南中院召开2024年度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 郝豆 摄
陕西网讯(记者 郝豆)12月24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度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琴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8件典型案例。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少鹏主持新闻发布会。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琴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布典型案例。记者 郝豆 摄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少鹏主持发布会。记者 郝豆 摄
文物保护的底线不容触碰
——刘某、杨某某等16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案例索引】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2022)陕0526刑初260号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刘某、杨某某等16人携带作案工具,先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城县唐桥陵陪葬墓、光陵陪葬墓、景陵陪葬墓及光陵陵区礼制建筑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富平县先秦王贲墓盗掘10次,盗走多件珍贵文物。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评估,被盗文物均具有历史、艺术研究价值,盗掘出土的可移动文物脱离了原始埋藏位置,对于文物的归位造成了不可逆的信息错乱。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杨某某等16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其行为均构成犯罪。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13人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杨某某等3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渭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被誉为华夏之根、文化之源。这里有众多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对中国古代帝王陵寝制度等历史课题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人民法院通过对涉案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体现了国家全面维护文化遗产安全、保障文物不受侵害的坚定立场。这不仅能够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有效减少民间的盗墓活动,还能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案例来源】 蒲城县人民法院
来源:渭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