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河北省黄骅市发生了一件无比荒谬的事。
一位过世了12年的女性尸骨被她的亲生父母给挖了出来,并且以8万元的价格成交,和别人配了阴婚。女子在世前的公公在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并报警:
“这不是侮辱我们活着的人吗!?”
究竟,在女子身上发生了什么?她的父母又为何要做出此种骇人听闻的行为?
棺材中的大红水萝卜
2020年农历九月二十九,已经年过70的李卫军带着家人来到祖坟上坟,在给祖坟上完坟后,来到已经去世了12年的儿媳妇康菲菲的墓前。凑近一看,发现有些不对劲,坟墓外围的红砖七零八落地散在四周,看上去像是被人挖开过。
李卫军觉得儿媳妇的坟墓被人盗了,于是赶紧向辖区公安报案,说是有人盗墓了。公安局派出干警实地勘察,在征得李家人同意后,准备将坟墓起开。
一看棺材,四个角上的钉子被人撬开了,本应该在棺材中的康菲菲尸骨消失不见,而他们李家给儿媳妇下葬的“三金”等贵重物品也无影无踪,整个棺材里只有一个大红水萝卜!
警方本以为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盗墓案,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事情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因为盗走康菲菲尸骨的不是什么“盗墓贼”,而是她的娘家人,主使者还是康菲菲的亲生父母!而娘家人也坦然地承认了。
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表示,他们是在半夜12点把女儿尸骨挖走的,挖开坟墓后,用棺材里的褥子将尸骨兜了起来,用车拉回去后,又把这里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还按照当地的说法:“一个萝卜一个坑”,往棺材里放了一个大红萝卜。
中国传统讲究的就是入土为安,最忌讳的就是打扰死者,一般家人是不会允许逝者的坟墓被人侵扰,特别是农村地区。可康菲菲的父母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女儿都已经去世12年了,还偏要把她从坟墓里扒出来,这是为何?
其中原因还得从康菲菲的死开始说起。
婚姻悲剧
2008年,康菲菲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同村人李卫军的二儿子李清风。李清风在见康菲菲的第一面后就暗生情愫,再后来又经过几次相处后,发现康菲菲的性格也不错,所以,很快,李家就向康家下了聘礼,将康菲菲迎娶了过来。
小两口婚后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加上两家住得也不远,经常往来,逢年过节都互送礼物,相处得十分和谐。但是平静中隐藏着一个定时炸弹,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够爆炸,那就是李清风怀疑康菲菲外面有人。
李清风发现康菲菲经常和他不认识的人聊天,问起是谁,康菲菲始终不肯说,心里这个疙瘩就结下了,但由于两人是新婚,也没有因此闹出过多大事。
可就在半年后的一天,康菲菲早上刚从娘家回来,晚上又在和别人打电话,李清风气不打不一出来,他想抢过康菲菲手中的手机看个清楚,但康菲菲坚持不给,于是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一气之下,李清风把怀疑妻子出轨的事给说了出来,康菲菲听见后委屈至极,红着眼睛夺门而出,李清风看着妻子离开的背影,也没有想着追出去挽留。
就这样,康菲菲消失了快24小时还没见人影,李清风这才着了急,赶忙给父亲李卫军打电话,李家人一起找了一天,可依旧不见人影。
直到李清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说康菲菲喝了农药百草枯,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李家人赶紧前往医院,可是康菲菲喝下百草枯的剂量太大了,送来又不及时,尽管医生们尽力抢救了,但康菲菲还是在挣扎了两天两夜后,离开了人世间。
矛盾升级
对于康菲菲的死,康家人并不买李家人的帐。
李清风承认自己在当天晚上的确与妻子有过争吵,但他并没有动手,当时妻子的情绪没有失控,也根本不会想到妻子会走上喝农药自尽的道路,还表示家里人都一起去找过。最重要的是康菲菲留下了遗书,说自己的丈夫、公婆都很好,不必责怪他们。
可正在气头上的李家人哪会管这些,康菲菲的母亲说自己女儿是个本分的人,绝对不会做出道德败坏的事,李清风就是污蔑,胡说八道!而且,在女儿气得要离开时,李清风不仅没有挽留,还在她失踪一天一夜后没有打电话给娘家人,在得知康菲菲喝百草枯后才知道消息。至于那封所谓的遗书,康家人表示从未见过,完全是李家人杜撰!而他们也要对女儿的死负责。
就这样,两家本和和睦睦的关系至此降至冰点,更是在康菲菲下葬时,矛盾升级。
康菲菲的父母表示:女儿的葬礼不能随随便便就办了,衣服、三金、流水席,一个都不能少。
李家人花了1800元,为康菲菲买了寿衣,但康家人认为这太便宜了,于是又让李家人另外买了4000多的衣服和三金,并执意要求,在康菲菲下葬时,用这些金银首饰陪葬。按照当地习俗,在康菲菲下葬的时候要是有“三金”,那对李家后人是相当不吉利的。
不仅如此,康家人还提出要让李卫军的大孙子给康菲菲打幡,这在农村就更不吉利了。为此,两家人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但最后,还是李家人退了一步,基本满足了李家人所有的要求。
两家矛盾激化最直接的点还是在迁坟的问题上,康家要求将女儿的坟墓迁到李家的祖坟中,但李家人表示,按照祖宗规定,像康菲菲这样的孤坟,还是自杀的年轻人,是万万不可迁到祖坟当中的。
李家人对此一肚子怨气,称康家人就是故意刁难,花钱不够还要受罪。康家人就更生气了,女儿才嫁过来半年就不明不白地死了,买衣服和三金,包括迁入祖坟,这都是他们李家应该的。要是真故意刁难,早把李家告上法庭了。
亡者康菲菲还躺在棺材中,而两家人就在她的尸骨旁边,吵了整整两天。虽然所争执的内容都与康菲菲有关,但似乎并没有几个人真正关心康菲菲本人。
自掘坟墓配阴婚
两天后,两家人或许是觉得吵下去也无用了,康家人又退了一步,同意衣服、三金和打幡以及迁入祖坟。李家人自觉无趣,撇撇嘴便不再争吵了。
逝者安息,康菲菲终于得以下葬,而康李两家人的关系在经历这次事件后,彻底破裂,从此再无走动。直到12年后的一天,李家人在发现康家人把康菲菲的坟墓挖开并取走尸骨后,矛盾再一次爆发。
在李家人看来,康菲菲已经嫁入了李家,是李家的儿媳妇,康家人怎么可以没经过他们同意就将尸骨擅自挖走,更不能接受的是,在尸骨挖走后,竟然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用来“配阴婚”!而且,康家不仅盗走了他们儿媳妇的尸骨,还把李家陪葬的“三金”等贵重物品都盗走了,这完全就是盗窃!
“配阴婚”可能如今有很多人不知道是什么,但在当地,却不是一件什么稀奇事。在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下,有不少生前没有结婚的男子死后,家属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会花钱买来女子的尸骨,给他们“配阴婚”,死后不用继续打光棍。
“你老光棍着一个在祖坟里不行,长期他要是说没媳妇,对你下面,周围这些个孩子们都不好,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风俗的事,也有一点科学道理。”
这种说法和做法属实荒谬可笑,但在当地却频繁出现,以至于在那里还有专门介绍配阴婚的中介,只要肯花钱,不管什么年龄、什么条件的女方都能介绍,只要双方都是死者。
李家人对“配阴婚”这种事虽然也不感意外,但是康菲菲是嫁入了他家的人,怎么能让康家人挖走,这不是对死者、活人的不尊重吗?!
李家人在报过警后,警方自然是要把事情调查清楚,当警察再问康家人为何要将女儿尸骨拿走,还卖给别人“配阴婚”时,得到了康家人这样的回答:
“我们将小女儿的尸骨取回,是因为李家人抛弃她了。”
康家人口中的“抛弃康菲菲”,是指之前李家迁坟时没有带上康菲菲,尽管在下葬时同意迁入祖坟,但是后来李家迁坟,祖坟移走后,却唯独留下了康菲菲。尽管李卫军解释:不是不让迁,是按照规定,孤坟不能迁,准备等二儿子将来也走了,再把两个人合葬一起迁。
但康家不认账,他们说农村讲究的就是入土为安迁坟不带上女儿,留她一个人孤苦伶仃,那万万不能接受。而且,他们并不是没有通知过李家,曾给李卫军打过电话,说不把女儿的坟迁到李家祖坟的话,就自己取回。而李卫军的回复是:
“你们有本事自己取!”
李卫军承认自己说过这话,但当时以为这只是威胁,没想到竟然真的把尸骨给挖走了!
再说,康家又把他们李家的媳妇卖给刘家配阴婚,又是什么意思?
刘家就是康菲菲尸骨的“买家”,之前刘家儿子出了车祸,死得比较早,又没有结婚,所以就想着配个阴婚,让儿子能进祖坟,有个媳妇。而康家之所以同意将女儿的尸骨给刘家配阴婚,是因为刘家给了康家父母8万块。
李家认为康家这种“卖女儿”,还是买女儿尸骨的行为不合理还不合情,对此康家父母又是这样解释的:
“我们想给女儿配个阴婚,让她能有个好人家,不至于一个人孤苦伶仃。”
而且那8万块钱,康家父母说自己不会拿,等到女儿再次“嫁出去”时,这8万块,会作为“陪嫁”还给对方。
康、李两家各有各的理,争得面红耳赤,可对于当事人康菲菲来说,真是可怜又可悲,因为她的尸骨如今都不知道在哪。康家人表示,在李家报警过后,刘家就来“退婚”了,担心有事,决定双方不再合葬。康家也将这8万“彩礼”退回,也为女儿重新盖了一个坟墓,安葬了下去。但李家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说康家人在掩人耳目,他打听过,康菲菲尸骨早就和刘家儿子偷偷合葬了,康家人所谓的坟墓里,根本就没有芳菲菲的尸骨。
封建迷信不可取,法律空子不可钻
李家在报警后,他们要求警方立案并逮捕盗走康菲菲尸骨和“三金”的康家人,但无奈的是,警方并没有立案。
因为康家人与康菲菲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即便他们没有通过李家的同意就取回了康菲菲的尸骨,但也构不成“盗窃和侮辱尸体罪”。而坟墓中的金子等贵重物品,尽管是李家所购买,但途径是为了给康菲菲下葬,很难说李家享有占有权,所以,对康家的财物也构不成盗窃罪。
到此处,很多人就会有疑问: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取走尸骨,算不算“倒卖尸骨”?女子生前嫁人,死后尸体的归属权是属于娘家人,还是属于已经将其埋进祖坟的婆家人呢?
《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般情况下,对于其他人偷盗尸体,法律很好界定,但对于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迁坟却很少追究。是否构成盗窃尸体罪,主要得看尸体归属于谁,侵犯了他人合法占有权才会构成盗窃罪。
有很多人认为:如果约定将尸骨埋在婆家,那合法占有者就是婆家,未经婆家同意就掘走尸骨,属于盗窃,“三金”也和尸骨占有权保持一致。
但也有人认为: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随着女方离世,姻亲关系就此消失,尸体管理权也归属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
康菲菲一事属个例,几乎不会有父母会将儿女尸骨拿去做交易的,所以,对于嫁出去的女子尸体占有权归哪方,目前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而有些“地方规矩”趁虚而入,传统陋习便屡禁不止。但不管责任在于哪方,“配阴婚”这种愚昧的陋习都需要摒弃。
纵观整个事件,双方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而争论、争取,然而真正的受害者康菲菲,又有谁真的关心过?父母关心女儿很正常,死后索要丧葬费也能理解,可是死后还要用8万块“彩礼费”,去给她配阴婚,榨干女儿死后价值,内心真的过得去吗?
不管康家父母将女儿的尸骨拿去配阴婚换钱,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但在道德上,这种愚昧应当被人谴责!活人为死人配阴婚,是对死者的羞辱,而非尊重。人不是物,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不能被如此“物化”。
最近几年,执法机关不断加大了对阴婚的打击力度,很多盗窃、买卖他人尸体配阴婚的违法犯罪分子,也受到了严厉的制裁。
“死者为大”,相信阴婚的陋习会被早日治理,不留死角,而法律的空白也会一点一点被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