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海燕 苏明明)2024年12月30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驻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24年12月18日18时许,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光山县三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紫水桥桥面,将前方同向步行的李某撞倒,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李某在光山县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医疗费4650元。事后,李某要求丁某赔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8500元。双方对此项费用存在争议,到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丁某是在校学生,由其父亲承担该起事故造成的责任,调解员对双方进行析法明理,双方达成共识,丁某父亲赔付李某各项费用6500元,了结此纠纷。

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自2024年12月18日揭牌正式成立后,共接待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5起,已调解成功7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权2起,还有6起纠纷正在调解中。调解室成立后,免费调解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便利,值班律师免费咨询解决了群众法律上的困惑,群众纷纷称赞:免费调解促和谐,握手言和皆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