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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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制度》,对药品耗材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及诊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评价。为此,杏林职苑特编制《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制度》(样本),包括总则、点评原则、点评主体、点评范围与标准、点评方法与流程、点评结果反馈与应用、点评质量控制、附则等内容,并附流程图、表单。可供公立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点评原则

三、点评主体

四、点评范围与频率

五、点评内容与标准

六、点评方法与流程

七、点评结果反馈与应用

八、点评质量控制

九、附则

附件1 处方点评流程图

附件2 处方点评登记表

附件3 耗材临床使用综合评价表

附件4 耗材点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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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医院药品和耗材的临床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定义

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制度,指公立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对药品耗材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及诊疗行为的规范性进行评价的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点评管理,包括本院门急诊处方和病房(区)医嘱单(包括出院病历)、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的点评管理。

二、点评原则

药品耗材使用点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结合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对药品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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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评主体

(一)处方点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牵头、会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指导处方点评工作。

2.药事委下设的处方点评专家组指导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为处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下设的儿童用药工作组指导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开展儿童用药专项处方点评。

3.药学部下设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实施处方点评的各项具体工作,如处方的抽取、处方点评结果的初步判断、处方点评工作表的填写和汇总等。

(二)耗材点评

1.医用耗材使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用耗材使用评价工作,并做好评价记录。

2.医务部负责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的常规评价(详见点评范围),以及专项评价对象的初评。

3.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专项评价(详见点评范围)对象的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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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评范围与频率

(一)点评范围

1.处方点评范围

(1)常规点评范围

a)门、急诊处方:包括普通门诊、急诊、专家门诊等开具的所有药品处方。

b)病区用药医嘱单:涵盖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的各类药品,包括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专项重点点评范围

a)特定的药物或预防和治疗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重点监控药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微生物药物、激素、肿瘤患者用药、围术期用药等。

b)超说明书用药。

c)使用量排名前10%的药物。

d)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的药物。

e)使用量或使用金额同比增长超过50%的药物。

f)部分住院费用高额异常病例使用的药物。

2.耗材点评范围

(1)常规点评范围

注:购买所属专栏即可阅读全文。

本专栏《2024版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二十项核心制度汇编「附流程图」》,系杏林职苑基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欢迎关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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