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检测
目前,SVHC检测在快速确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很多企业也被动地选择以检测的方式应对REACH法规或者采购商的要求。然而SVHC检测却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方面,SVHC检测通常发生在整条供应链中的某个环节,企业往往会为满足下游用户的要求被动地进行SVHC检测,以期获得一张有效的通行证。而一旦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难以找出超标的问题所在,缺乏应对措施而导致整个贸易陷入尴尬的局面。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57章,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会确定可能会加入授权清单的“候选清单”的物质,这个“候选清单”的物质又称为“高关注物质”,SVHC为高关注物质英文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的首字母缩写,具有以下特性的物质可能会被列为SVHC: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殖有毒性
2、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3、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
4、具有同等影响的物质 (如内分泌干扰物)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针对SVHCs高度关注物质清单的第21次更新的公众咨询,又有3项物质被提议增加 进SVHCs清单,公众咨询截止到2019年4月29日,如果提议的3项物质终认定为SVHCs,则有可能在今年7月 份SVHCs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将会检测201种物质,另外注意的是:叔丁基苯酚4-tert-butylphenols,已经被欧盟认定为SVHC。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