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遭起诉求处重刑,宜兰地院历经2年多审理,今日一审宣判,若林姿妙被判有罪,依岛内相关规定将立即停职,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蓝营则盼法院排除政治力量,公平、公正还给林姿妙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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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在首任县长任期,因2019年涉入罗东镇1558地号免征土地增值税及多笔财产来源不明,检廉单位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兰县政府、县长官邸等30多处,首波约谈30多人到案,同年2月23日再度搜索,并以林涉犯贪污罪声押,法官裁定80万元交保。

检廉同年8月23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伪造文书等罪名将林姿妙起诉,检方并就涉犯收贿罪求刑20年、特殊洗钱罪求刑2年6月,并查出涉嫌利用人头户洗钱金额也高达7844万元(新台币)。

另有14名被告,包括林姿妙女儿林羿伶、前助理张桂绫、前宜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前建设处代理处长黄志良等人遭起诉。

由于案情复杂,加上被告声请勘验70多份侦讯光碟,宜兰地院2022年10月起召开数十次准备程序庭,直到今年10月23日才辩论终结,并谕知今天下午2时30分宣判。

国民党县议员黄琤婷昨说,林姿妙长期秉持“拼出宜兰好生活”初衷服务县民,致力推动县内建设发展,她对林的清廉充满信心,起诉书内容许多推测性指控无法成立,若司法程序能排除政治力量,一定能获无罪判决。民进党县议员陈文昌则称,不论林有罪或无罪,希望县政可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