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杀了我儿子,为何不用偿命?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1998年,在西安的一处法庭内,一名父亲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因为他的儿子被人打死,但凶手们因为未成年均未被判处死刑,主犯甚至只赔了3000元,连牢都没进。
“我要报仇!”这名父亲暗暗下定决心,却又酿成了另一桩悲剧……
儿子被伤
“爸爸,我头疼!”
听见儿子高明的叫喊,高德隆连忙带着儿子前往医院,发现儿子不仅头上有伤,身上也有大大小小的伤痕,令人触目惊心。
“我儿子怎么了?严不严重?”他担心地询问医生,得到回答是“皮外伤”,只让拿点药回家休养。
高德隆又谨慎地问了一句:“我儿子说头疼的厉害,不用拍片子吗?”
“钱多没处花吗?都说了没事。再说了,一个小孩子,康复速度比大人还快呢!”
医生的话,令他不得不带着儿子回家,因为担心儿子恢复没敢多问,还守在床前。
半夜,儿子高明突然难受不已:“爸,我难受想吐……”没说完就吐了出来,紧接着脖子一歪,失去了意识。
高德隆顿时吓坏了,拨打了急救电话,但最终,儿子停止了呼吸。
医生给出死亡原因:“患者头颅内有大量积血,且出现了脑组织严重水肿。由于情况过于严重,我们也已经尽力了,请节哀。”
高德隆跌坐在地上,悲痛万分。但他也明白,儿子的死,绝不是意外。
他找到先前给儿子高明诊断的医生,怒气冲冲地质问:“我儿子的脑子里有淤血,你却不给拍片,必须负起责任!”
可对方却倒打一耙:“你自己都不知道孩子是皮外伤还是内伤,还来怪我?”
这句话,点醒了高德隆:儿子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受伤害,应该有人打了自家孩子。
这一查,令高德隆气愤不已。
以暴制暴不可取
原来,儿子高明遭受了“校园霸凌”。
高明是高德隆的第二个孩子,头胎是女儿,所以冒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要生下儿子,甚至因此,丢掉了工作。
好在,高明顺利出生。
一家人也将这个来之不易的宝贝儿子,宠上了天,基本上要啥给啥,因此,高明成了班级里最富有的小孩,尽管他的本意没有炫耀,但也难免有人心生嫉妒。
同学王星就是其中一个。
每当高明有了好东西,同学们凑上去问东问西时,王星却总是不屑一顾:“家里有钱了不起啊!再炫耀,小心找人揍你!”
高明不想惹事,不接王星的岔,却没想到让对方变本加厉。
1998年的一天,高德隆给儿子高明买了一辆山地车,又被王星撞上了:“说了不让你小子炫耀,还故意买个新车子。下学后别走,我要让你好好长个记性。”
果然,王星不仅堵住高明,还带了一群社会上的流氓。高明被堵在小巷子里,被拳打脚踢,还有一人举起了砖头,狠狠地朝着高明的头上砸去,顿时鲜血直流。
“谁打的头?我只是让你们教训一下他罢了,别闹出人命……”王星连连后退,此时正好有人经过,他们一哄而散,而高明则捂着头回了家。
因为脑袋被砸,高明神志不清,也没能给父亲高德隆交代清楚事情经过。
高德隆得知后,立即报警,王星与混混等人被抓捕归案,但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判刑。
据悉,王星与混混等7人,均未成年,最后,法院判处其中5人服刑,并赔偿3.2万元。
高德隆当庭疾呼:“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未成年,而不是。”但当时不少人都劝说他接受判决,否则连赔偿也拿不到。
人渣
虽然案件审理告一段落,但高德隆却放不下为儿子主持正义的决心,为此,还专门到寺庙,寻求心理上的平静,但两年后仍无法消除仇恨。
他认为:为什么我的儿子是受害者死了,而他们是加害者却逍遥快活,我要报仇。
高德隆将第一个报仇的对象,放在了医院身上。毕竟,如果一开始儿子高明能得到及时治疗,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2001年1月23日晚,他将两个爆炸装置放在了医院,造成7人受伤,同年,还通过爆炸装置报复了与自己有经济纠纷的邻居。
2004年1月26日,高德隆又将爆炸装置,放在了导致儿子高明死亡的几名凶手的家中,好在发现及时,未造成伤害。
他做完一切后,准备自杀,但自制手枪没有正常击发,也没有如愿。
很快,高德隆被警方抓捕,并于同年8月执行死刑。
担任该案的法官表示:高某丧子的遭遇令人同情,但这决不能成为一个人犯罪的理由。
不过,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做到公平公正,仍是一个问题。日前,2024年3月10日的“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一时间,激起很大的讨论度,有相当一部分认为判罚过轻,不足以警示后人!
希望此类悲剧不要再发生,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共同努力,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