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补助标准就是把铁尺,任何一个地方,只能等于或者高于国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今年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调整之后,过去了有20天的时间。这个周,我陆续地看到全国有多个省份,都发布了本省的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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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战友们已经注意到,各省的标准,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感觉,就是国家的补助标准就是一把铁尺,无论你哪一个省,无论你哪个市,无论你哪一个自治区,你发布的标准只能等于或者高于国家标准,绝不会低于国家标准。所以国家标准这把铁尺,始终保障着我们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这个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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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优抚对象上来讲,国家优抚对象覆盖的范围应该是比较全面的,包括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等,各个省份的对象,不会少于这些对象,有的还略有增加。所以对象上来讲,国家都要给他们发优抚补助,你能不发吗?

另外一个方面,虽然各个地方我们要尊重他的基本的条件,但是不管你的条件是好是差,国家标准这把尺子底线你是不能够突破的。比如,山东省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31880元、124164元、116736元,是高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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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们看到个别地方还更有突破,比如湖南省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补助为9828元,两参人员为10584元,如果既是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又是参战退役人员的战友,每年的补助达到了10824元。大家看到没有?它并不是单纯地按优抚等级更高的两参人员标准,而是比单一身份的两参人员标准还要高。这样的做法,是值得更多地方学习的。

虽然高于国家标准在一些地方能够得到落实,但是实际上多数地方跟国家标准是一致的,这个我们也不能够强求。国家标准这把铁尺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要求,国家发布了这个标准,实际上就是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一个承诺和保障,既是一个基本保障,也能够保障未来每年会有相应的比例的提高。国家已经连续20年提高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可以相信未来每年都会继续调整。

对于调整方案的发布时间,建议国家的调整的发布时间相对固定一下,比如每年八一之后。当然无论国家的调整标准是什么时候发布的,实际上执行时间我们看基本都是从当年的8月1日起执行,各地发布本地的标准之后,也是明确了执行的时间,是当年的8月1号,当然个别省市的执行时间调整到了当年的1月1号,这也说明他们的执行不管是在标准上还是在执行的时间上,都是要优于国家标准的,这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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