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们,2024年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这一消息无疑是给大家的一颗“定心丸”!各地陆续发布的新标准呈现出了诸多特点,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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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补助标准的提高幅度相当可观。以残疾军人为例,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抚恤金标准分别达到了131880元每年、124164元每年、116736元每年,相比之前有了显著提升。烈属的定期抚恤金也有了相应增加,烈属抚恤金提高到48156元每年。

其次,覆盖范围广泛。此次调整涉及到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多个群体,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各类优抚对象的关怀。

再者,地方调整各具特色。像杭州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达每人每年42136元,月均3511.33元;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提至每人每年62016元等。大田县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从国家标准787.5元提高到897.7元,参战退役人员从840元提升到1320.8元,远超国家标准。

还有,部分地区对特殊群体给予了额外关注。湖南省对既是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又是参战退役人员的战友,每年补助为10824元,高于单一身份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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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让人想不到的一点是,一些地方提前发布了新标准并执行。比如临海市在国家标准还未正式出台之际,就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24元(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的战友),参战人员标准是每人每月1040元(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的战友),还有门诊补助金等。

总之,各地的新标准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地方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和重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国家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