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
而“二次酒驾”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
殊不知
二次酒驾,增加代价
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拘留+罚款!
2024年12月10日晚,仙游交警大队鲤南中队在鲤南镇柳安街富力院士延路段公开设卡查处酒醉驾。21时42分许,当场查获陈某山饮酒后驾驶闽B牌小型汽车行经被鲤南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呼气结果为:72mg/100ml。
经进一步核实,2023年12月20日0时30分,被告人陈某山饮酒后驾驶闽B牌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4年4月18日,刚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缓刑四个月。时隔半年,陈某山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仙游交警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山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不已,一直在争取从宽处理。但是,二次酒驾和第一次酒驾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九日,罚款2500元整。
仙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更重。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请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