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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凡是被查的腐败分子,都十分贪婪,贪婪到把别人都当作傻子,把法律当作儿戏,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胡作非为,在试图侮辱他人智商的同时,更侮辱了自己的智商,将自己的无知无耻和无法无天暴露在公众面前。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鹤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大勇就是这样一个既十分贪婪,又十分无耻的腐败分子。从2019年至2023年,周大勇利用担任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鹤东分局局长的机会,竟然以“救助金”名义给自己发放奖金17.4万元。这到底是聪明呢还是愚蠢,是想用这样的方式瞒天过海呢还是想侮辱公众的智商。
我不知道,周大勇到底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必须要通过这种无耻的方式捞取钱财,还是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已经顾不得脸面和底线了。再怎么说,这样的方式也太“小儿科”了,只要检查中稍稍用心,也就轻而易举地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
但是,周大勇的这种伎俩,能够连续维持四、五年,是否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鹤岗市公安局在内部监督、内部审查、财务监管等方面是非常薄弱的,更直接地说,可能是类似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不然,为什么如此拙劣的行为也能维持四、五年时间呢?难道是心甘情愿地被周大勇们挑战法律与侮辱智商吗?
这也进一步告诉我们,在某些领域、某些岗位、某些人身上,腐败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腐败行为也是比较嚣张的,遏制和消除腐败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如何筑起更加坚硬、厚实的反腐篱笆,把制度、纪律、法律挺在前,让腐败分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仍是一项艰苦而卓绝的工作,也是一项必须切实完成好的任务,更是一张必须向人民交上的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