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 “一带一路”法治同行
本报讯 记者张昊 崔东凯 日前,司法部组织媒体采访团前往黑龙江省开展“‘一带一路’ 法治同行”主题采访,实地了解黑龙江省在法治护航共建“一带一路”方面的经验成效。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了解到,近年来,黑龙江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积极作用,积极化解涉外商事等领域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在黑龙江省司法厅指导下,全省13个市(地)根据需要设立涉外纠纷调解工作室23个,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近3年来共调解涉外商事纠纷21件,涉及金额4300余万元,积极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服务全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介绍,商事调解在化解国际经贸领域纠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破解商事调解组织设立难、调解员无准入标准等难题,进一步完善调解法规体系,2023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推进调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统筹各类调解的工作机制,针对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商事调解员准入、第三方中立评估、无争议事实确认、调解协议仲裁确认等,提出了一系列创新制度设计,为推进全省调解工作特别是涉外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服务黑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面,黑龙江省司法厅指导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分别在3个自由贸易片区建立哈尔滨市民商事调解中心、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商事调解中心、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中俄商事调解中心等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在此基础上,哈尔滨市民商事调解中心等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共同组建全省“商事调解联盟”,并对符合条件的商事调解组织开放加入,不断扩大联盟成员范围,推动实现全省商事调解信息互通、跨区域资源共享合力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此外,黑龙江省司法厅组建全省涉外调解人才库,首批选聘来自俄罗斯、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及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47人,并举办全省调解大讲堂,邀请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主席罗伟雄授课,进一步增强国际视野,提高全省涉外调解工作水平。黑龙江省司法厅还会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大学创新建立“东北亚法律查明中心”为人民法院、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提供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在国际贸易中依法维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
刘勇说,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持续推进涉外商事等领域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为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