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贷款15万后突然去世,四年后银行竟然要求男子妻子和儿子偿还违约产生的罚息!男子妻子:“我老公违约,又不是我违约!更何况他是意外去世,不是故意违约,凭什么让我赔罚息?”网友:反过来说人去世了,银行里的存款会主动给人家吗?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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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是做生意的,为了资金周转方便,他通过手机银行申请了一笔15 万一年期的信用贷款。但是不到一个月,他就因为一场意外去世。

徐大的妻子和儿子悲痛欲绝,料理完后事后,妻子郁某继承了徐大的房产。但他们当时并不知道徐大欠着银行这笔钱。

4年后,郁某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银行将她和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徐大的贷款本金及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

法庭上,银行主张:徐大的财产有妻子郁某继承,所以徐大生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关系,转化为郁某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郁某应在继承徐大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偿还本金、利息和罚息。

妻子郁某表示,如果银行能举证证明徐大有借钱,她愿意偿还。但罚息她不认可,她压根就不知情,并非故意不还。

而法院审理认为,首先,罚息本质是一种违约责任,徐大没有还钱并非故意违约,而是因为意外去世导致不能按时还款。

其次,徐大去世四年之久,银行从未主动催收,导致损失的扩大。银行应及时核查、催要,或与借款人协商还款方案,而不能让权利一直休眠,导致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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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院判决郁某偿还本金和利息,对银行主张的罚息不予支持。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请银行叫本人来签字,并证明他们父子存在血缘关系!要是我得了绝症,先离婚再去银行贷款,能贷多少贷多少!

也有网友说,要是存钱在银行,人若意外去逝,家属不知道,我估计银行永远不会联系家属去银行取钱!

还有网友说,夫妻单方借款须配偶共同签字,否则不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所需,配偶(家庭)不承担还款义务。

那么,法院判决妻子郁某还款依据是什么呢?

其实,不是丈夫的债务有妻子自动继承,而是妻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同时也继承了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去世,并不等于人死债消!

民法典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所以,谁继承谁还债。不然谁生病借了钱给家人,自己一了百了,那借出钱的人就倒霉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多余的罚息一分都不认!银行自己没有及时催收,就应该是自己的责任!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