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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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给现代文明找一个最核心的概念,一定非“自由”莫属。“自由主义”不仅是当今发达国家最主流的意识形态,也是现代文明诸多理念的目标。

然而“自由”究竟是什么,人们总是陷入人云亦云、似是而非的标签化中,甚至还有人视它为洪水猛兽、灾难之源。

因此,透过诸多伟大自由主义思想家,梳理出自由主义的六项原则,认清自由的核心特质,意义非凡。

个体优先原则

在漫长的历史,人类总是依附于家族、部落和国家等组织集体中。个人永远属于集体、对集体负责,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但是自由主义认为,先有个人,才有集体。个人是真实的、自由的;集体是抽象的、附加的。所以个体天然享有独立的尊严和权利,神圣不可侵犯。集体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务于个体。

对于自由主义者而言,最优先是“我”,而不是“我们”;一个恰当的“我们”,必须源于自由人的联合。

正如美国《独立宣言》的宣告,“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个体优先于集体,这是自由主义的第一项原则。

法治原则

人们认为,自由主义者提倡个人优先,所以必然走向极端自私,损人利己。但其实,自由主义者主张的自由,是法治之下的自由。

没有法治的自由是放纵,所以个人在追求个人自由的同时,也应当服从国家法律、社群公约,尤其要平等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

所以西方有谚语说——你拳头的活动自由,止于他人的鼻尖;我的屋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即使国王也没有绝对的自由,而只有法治下的自由。所以,尊重法治是自由主义的第二个原则。

有限政府原则

自人类有历史记载以来,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就是不受制约的公权力。所以思想家阿克顿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自由主义者深知公权力的危险,因此对集中的权力充满戒心。他们主张,政府公权力应该受到分割和限制。只有在一个公权力受到有效约束的国家,个体公民的人权才有基本保障。

比如美国宪法规定,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联邦与地方互相制约,这使得政府权力可以制止犯罪、抵抗侵略,却不能官官相护、侵犯民权。因此,有限政府是自由主义的第三个原则。

自由市场原则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认为,自由市场是国民财富持续增长的唯一出路。自由主义继承了斯密的思想:自由市场满足了个人占有财产、维持生存发展的需求,合乎自然与人性。

其他的经济体制,都试图否认或改变这一基本人性,由此导致了经济凋敝、技术落后。

比如计划经济体制,许诺了种种免费福利,却以强力的国家干预,破坏自由市场的分工和交换,最终把整个国家拖向了奴役之路。因此,坚持自由市场是自由主义的第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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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原则

人与人、国与国的交往中,冲突和博弈在所难免。因此很多人认为,应该秉承“斗争哲学”;没有敌人,也要制造敌人。但自由主义者认为,战争和军备竞赛,必然赋予统治者更大的权力,导致专制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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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例如希特勒和斯大林,都是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巩固了独裁者的政治地位。

互惠合作、和平共存才是人类社会的大趋势;所以作为个体公民,应该尽最大努力避免战争和暴力。因此,坚持和平是自由主义的第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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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秩序原则

很多人以为,良好的社会,一定是出自伟大人物的“理性蓝图和深谋远虑”。但是哈耶克、伯林等自由主义者认为,社会不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传统习俗、道德自发演化的结果。

这样的社会秩序是由个人互动逐渐长出的生机体,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更适合个人生存和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减少干涉社会事务。正如《独立宣言》执笔人杰斐逊所说:“最好的政府是管事最少的政府”。

若是把民间自治的权力交给政府,结果就是破坏社会的自然发育,导致自由的丧失。因此,相信自发秩序的演化,这是自由主义第六个原则。

自由主义博大精深,以上六个原则只是该思想的冰山一角。自由体制在西方的演化极其漫长,众多大师为此做出了巨大的思想贡献,由此奠定了现代文明的观念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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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仍然处在“三千年变局”的延长线上,但是很遗憾,面对这些安定繁荣的思想财富,大部分国人仍然漠不关心,甚至盲目敌视。

每一个热爱自由的现代公民,都应该回归自由思想家的原典,厘清自由主义的本质和路径,才可能捍卫自由、享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