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案件过程中一项重要的辅助性救助措施,核心目标在于对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以缓解他们在经济上的困境和压力。
为了让司法救助精准、及时的抵达困难群众手中,12月27日,永安法院开展“冬日送暖”司法救助上门行动,前往3名困难申请人家中,送上共计7.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渡过难关。
典型案例
2022年,申请人李某被冯某所驾驶的货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冯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也因这场事故造成身体两处十级伤残。永安法院判决冯某赔偿李某因本起交通事故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但冯某均未履行。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永安法院发现冯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李某配偶意外从高处摔落,身体多处受伤,李某及配偶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均失去工作能力,还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负担较重,生活陷入困境。
永安法院在得知李某的家庭情况后,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面对面为其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以及申请救助所需的各项材料,耐心指导并协助李某办理申报手续,最终经永安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李某3万元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法院的一项暖心工程,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2020年至今,永安法院已向63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9.4万元。
下一步,永安市人民法院将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提升救助效率,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摆脱困境。
供稿 | 苏少香
编辑 | 刘吉雯
初审 | 郭欣娴
复审 | 黄瑞芳
终审 | 刘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