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帮助!谢谢了!”近日,兴庆法院大新法庭法官接到一条来自某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母亲朱某某的信息,朱某某言辞恳切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说自己已经收到了前夫欠付的抚养费。

朱某某与被告聂某婚后育有一子聂某某,后双方协议离婚。在协议中针对子女抚养的内容,双方约定聂某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但孩子随女方生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同时男方需每月向朱某某支付生活费2000元。由于聂某某离婚后迟迟不支付抚养费,被朱某某诉至法院,抚养费一案经大新法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并已生效。因双方矛盾越积越深,男方将怨气也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即使判决生效也不愿意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于是女方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执行申请后,考虑该案此前就在大新法庭审理,法庭了解双方之间矛盾由来,也考虑到该案系婚姻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决定该案暂不立为执行案件,而是采取执行督促的方式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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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执行干警多次约谈男方,从关爱未成年人、修复亲子关系的角度出发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又采取“背靠背”方式与女方沟通,从情理法角度进行劝说,帮助修复双方关系。经多次调解,终于消解了双方隔阂,男方向女方支付完毕拖欠的抚养费,双方矛盾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得到了妥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兴庆法院大新法庭依托法庭贴近群众的地域优势,充分运用“法庭+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审判执行“一站式”解纷,在执行前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执前履行96件,诉讼案件执前履行69件,执结案件3件,标的额达200万余元。

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