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25日举行的西藏自治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年来,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基础保障日益夯实,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自治区“四件大事”“四个创建”能力进一步增强,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自治区本级和昌都、山南、林芝等5地市成立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7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单设了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编制由5名增加至9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库,制定行政复议繁简分流、调解和解、听取意见、听证等配套制度10余项,修改公布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政府规章12件,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

一年来,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更加畅通。在自治区行政复议大厅开通企业、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托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统一公布全区82个行政复议机构咨询窗口地址和电话,投资352万元部署建成自治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研发“西藏行政复议”小程序,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进一步拓宽。

一年来,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08件,受理537件,审结502件,以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确认无效等方式直接纠错154件,纠错率30.7%。与2023年全年新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相比,分别多出435件、317件,分别增长159.3%、144.1%,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年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区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先后建成行政复议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等办案场所,争取37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拉萨市城关区等37个县(区、市)行政复议审理室(听证室);发布全区第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入选司法部第四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同时,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更加系统深入,宣传更加精准有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行政复议开放日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府院联动更加衔接紧密,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见,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1月至11月全区以调解和解方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1件。

另悉,在推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于8月8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开展时间、任务举措及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内容。2024年1月至11月,全区共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6件,受理85件,审结72件,其中调解和解18件,调解和解率25%;以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15件,纠错率20.8%,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王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