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简单朴素的表述了历史上对于“债”的基本看法。

但是,这种观念在现代法治社会可能就不太适用了。

12月26日,曾经轰动全国的文山州“亿万富翁”被杀一案,经过多次审理,最终,凶手马寿聪被判处死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马寿聪与其兄马寿兴入股被害人王华聪掌控的安瑞公司,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多年未能解决。被告人马寿聪在得知被害人王华聪不能还钱后,心生杀害王华聪的念头。

事情的经过就是:被害人王华聪不遵守“欠债还钱”,被告人马寿聪被遵守了“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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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欠债不还已经成了新常态,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累计已经达到2665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约861万人。

钱啊,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