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一条振奋人心的突发消息在全网刷屏,权威消息爆料,震惊全国的珠海市体育中心驾车撞人案当日宣判,凶手被判处死刑。消息披露后,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这一突发事件,而随着媒体的披露和知情者的爆料,关于这起案件背后的诸多细节披露。
事情还要从一个半月前的11月11日说起,当天晚间19时48分,62岁男子樊某驾驶新买来的越野车闯入珠海市体育中心,对场馆里正在锻炼身体的市民进行无差别碾压,导致多名市民被撞倒。
事发第二天晚上,央视新闻联播特地播发消息,称此次事件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起恶性公共事件,要求彻查此案。
与此同时,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披露这起事故的详细过程。通报称,樊某肇事后,在车内持刀自残而昏迷,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其送医救治。
通报还披露了案发原因,称樊某因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满,遂驾车撞人报复社会。
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最高检指导依法妥善办理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等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就在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于当日宣判,以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称,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来自官方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称,庭审当天,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另外,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也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和宣判。
据法律人士透露,中院宣判后,樊维秋可在10天内提出上诉,如果他不上诉,中院将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然后高级人民法院再报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原审判法院在收到裁决后的7天内执行死刑。
目前,樊维秋是否上诉还不得而知,如果他不上诉,春节前很有可能就会被执行死刑。如果他上诉,被驳回上诉的可能性几乎是确定的,但是最终执行死刑的时间可能会拖到春节后。
有神通广大的网友还晒出了疑似27日庭审当天的画面,但画面的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据知情者爆料,樊维秋是辽宁锦州人,后来定居到广东珠海,1998年,时年36岁的樊某与25岁的女子樊某某结婚,两人于2010年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一直意见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