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孵化“凉山孟阳”等网络主播,以“助农”的名义,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虚假拍摄在凉山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视频,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据悉,“凉山孟阳”在短视频平台曾拥有386万粉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网红“凉山孟阳”

12月26日,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度凉山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唐某某等8人虚假广告案”,并披露了该案案情(红星新闻曾报道:百万粉丝网红“凉山孟阳”被判刑:卖惨人设系编造,背后公司直播带货假冒产品牟利超千万)。

据介绍,唐某某团伙销售额共计3500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300万余元,其中唐某某非法获利300万余元,阿西某某(“凉山孟阳”)非法获利700万余元。8名被告人均构成虚假广告罪,被判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孵化网红,“假助农真摆拍”

团伙直播带货假冒大凉山产品,非法获利1300万元

据介绍,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并孵化出被告人阿西某某(抖音昵称“凉山孟阳”)、被告人阿的某某(抖音昵称“凉山阿泽”)等网络主播。被告人唐某某等人以“助农”的名义,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虚假拍摄在四川省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上述农特产品视频,通过被告人阿西某某、阿的某某的抖音平台注册账户,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非凉山产地的农特产品。

在阿西某某、阿的某某直播期间,被告人唐某某还使用购买来的大量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通过控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被告人唐某某团伙销售额共计3500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30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唐某某非法获利300万余元,被告人阿西某某非法获利700万余元,其余被告人非法获利6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8人构成虚假广告罪

一审被判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均未上诉

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等8人违反法律规定,在抖音直播平台利用商业广告对产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均构成虚假广告罪。被告人唐某某系主犯;其他7名被告人系从犯。根据部分被告人自首、8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追缴个人违法所得6万元至700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8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凉山警方抓获“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该案系四川法院审理的以“凉山曲布”“赵灵儿”“凉山孟阳”为代表的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之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高速发展,直播带货成为中国电商领域的一种重要销售方式。以直播带货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当地产业发展成为一股热潮,特别是在抖音、快手这样的短视频平台上,助农直播购物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的农产品销售。但“网红乱象”、恶意营销等问题也随之出现,部分公司“唯流量论”,涉农直播带货“翻车”事件屡见不鲜。

法院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在直播中声称案涉农特产品是从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并虚假拍摄在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的视频,实为低价采购的核桃、蜂蜜等非凉山产地产品,利用消费者助农心理和对凉山农特产品质量好的固有印象销售获利,是典型的“假助农真摆拍”。虚假助农挑战法律底线,破坏“清朗”网络生态。流量经济决不能脱离法治轨道,本案的依法审理,既惩治了虚假广告行为,打击了短视频造假现象,体现了人民法院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的决心,又对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入选2024年度凉山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的还有:余某等1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普某某司法惩戒案,肖某受贿案,许某某等5人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周某某诉周某等5人赠与合同纠纷案,会理某餐饮店诉文某某名誉权纠纷案,卢某诉某市城市管理大队扣押财物案,薛某贞等5人诉黄某等7人生命权纠纷案,杨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