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羊肉赚了180元,却因羊肉没有经过检疫验讫盖印章,江苏盐城一农民陈某某被罚了10万元,即便是起诉到法院,但并未得到法院支持。赚得多少并不重要,哪怕是获利1分也不是问题,但罚款10万却有着法律依据,陈某某称“不作假,却罚这么重”表示理解,其实还是善于和敢于换个角度看问题,那些贪了成千上万接近10亿的,不也只是过了一下手被判了死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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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的老太陈某某售卖的羊肉据称来自一位已经身故的癌症病人顾某某家里,当时这位顾某某已到癌症晚期,急需用钱看病,便委托陈某某帮忙将养的羊卖了。据顾某某的弟弟手写的一份说明中称,“我就帮他找到了卖羊的,人家不肯,后再三请人家帮忙把羊处理掉了,那(哪)知道被工商部门查处了,说是违法,我也对不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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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确实不能做好事,特别是这种涉及到有可能违法的事情,再三不肯的陈某某还是把这个好事做了,结果在售卖时被江苏盐城大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菜市场当场查获,正在售卖的1条羊胴体和6个羊头均没有检疫验讫印章,陈某某也承认家里冰箱还有3条羊胴体,并配合执法人员办理了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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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经过调查,陈某某售卖羊肉获利180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收6个羊头和4条羊胴体,没收非法收入180元,罚款130180元,后经过研究将罚款金额降为10万。比较幸运的是羊肉经过检验,符合相关标准,如果检出不符合标准,那问题恐怕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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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180元,却被罚10万,陈某某自然是不服的,提出家里有老人患癌症,需要巨额治疗费,家庭困难,请求从轻处罚,但并没被采信。违了法就得接受处罚,都是按照法律法规在办,并且陈某某一直在经营售卖羊肉,应该是懂得规矩的。不过想想那些举起手发着誓,长期接受学习教育的还是成千上万上亿的捞钱,懂法守规矩与违法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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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为此上诉了,理由是经营数量存在认定事实错误、过罚失当,将面临“因罚致贫”等,不过结果并不如意,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诉求,看来这10万元的罚款是逃不掉的。陈某某表示“不作假,却罚这么重”,“自己是在做好事”,10万元与180元比起来确实存在很大的反差,面临的处境也确实令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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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严格按照规矩办事也并没有问题,从单个的案例上看似乎是小过重罚,并且羊肉都是合格的,但对那些专门制假造假售假的,却巴不得罚得倾家荡产,入狱坐牢,否则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吃进肚里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