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围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提出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

在刑事诉讼方面,《纲要》提出,健全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推进落实庭审实质化,完善和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进一步完善二审开庭制度。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动完善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监禁刑收押送监衔接机制,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制度。推动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制度,健全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查明与协调处理机制,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和规则。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移送、办理和反馈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在民事诉讼方面,《纲要》提出,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民事案件繁简识别、分流、转换的标准和程序。完善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的配套机制。针对类型化案件推广适用要素式审判,合理简化裁判文书。完善民事诉讼中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

在行政诉讼方面,《纲要》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完善关联的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并解决和统筹调处机制,推动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实质化解。推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体系,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促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编辑 张牵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