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
德清公安持续加大巡查防控工作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近期
德清公安查获4起违规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行为
切实守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01
12月24日,违法行为人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747千克烟花爆竹储存在新市镇新塘村某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查获。沈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及销毁。
02
12月4日,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批发零售资质的情况下,将496千克烟花爆竹储存在新安镇城头村某烟酒商行仓库内,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及销毁。
03
12月9日,违法行为人许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89千克烟花爆竹储存在武康街道志远南路某加工厂内,被公安机关查获。许某因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并对其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及销毁。
04
12月16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165千克烟花爆竹储存在雷甸镇东新村某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因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并对其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及销毁。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行为不仅危及公共安全,还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发现相关线索,违法运输、违法燃放:拨打110;违法储存、违法销售:拨打12350或8062989。
来 源:德清公安
编 辑:陈羽然
责 编:程 昊
审 核:甄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