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新闻热点组
12月24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下称“《通知》”)。
图为荔波县城建局发布的通知
《通知》显示,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协调,协调不成功,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荔波县城建局物业科告诉《正在新闻》,2025年1月31日前未补缴物业费的业主将按《通知》中的措施执行。
对于其中针对公职人员的条款,该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有些公职人员故意拖欠物业费时间太长。